第十七章:推进步骤-《宋神宗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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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制,名为移风易俗法,保护私人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保护生产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

    一,禁止私刑,禁止人身隶属,禁止人口买卖,禁止强制婚嫁,不得以父母命和宗法干涉。

    二,禁奢,婚葬从简,按身份制定等级,超过规模征重税。

    三,禁欲,关闭青楼,仍有经营从业者,处劳役。

    四,禁腐,纳妾,按人数,征重税。私养歌伎,视为纳妾,征重税。

    五,禁赌,关闭赌坊,仍有经营从业者,处劳役。

    六,禁乞,乞讨者,处劳役。无生活能力者,领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禁残,不得阉割男性,女性不得缠足。

    八,尚文,设蒙学、小学、中学、大学四级教育,各四学年,四岁入学,二十岁卒业。不分男女,适龄入学,过龄不得升学者,开除。(宋朝要给读书人发生活费,和现在还要交学费完全不同。)四大学府,自大学卒业中取。

    九,尚武,开武禁,除军械外,兵器自由买卖。五年一届,开展全国武技赛。前十,直接进入卫国学府。

    十,尚礼,评选君子孝子,可直接进入文明学府。

    十一,尚墨,凡献家传独一无二之技术者,直接进入天工学府。

    这些法令主要是消除奢靡堕落的社会风气,崇文尚武,重视发明。

    爵制,名为域外封国法。在《天下全舆总图》中,未标明国度的地区,允许私人购买武器战船战马等,招募士兵、百姓,域外建国,立宗庙社稷。

    一,占地建城后,视人口规模,皇帝予以赐爵。

    二,已有爵位者,必须前往指定点就藩。放弃爵位者,则不必。

    三,封国国号由皇帝赐予,封国必须使用朝廷的交子,以及度量衡、文字、年号。朝廷为封国提供军事庇护。

    四,朝廷征战,可以抽调封国三成兵力参战,军费自给。五年一次,一次不过两年服役期。

    五,凡接受封国法的夷国,即可获得爵位和国号,朝廷给予军事庇护。

    域外封国法,主要是鼓励对外开拓,扩大大宋的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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