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尽管住-《隋末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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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不是寻常人能吃得起的,陆兴勇在入奴籍前家中也有些薄产,对此也还算是清楚。

    “可这就奇了怪,不缺钱,怎的还会穿的如此寒碜,家中的一应用具也是这般破旧。”陆兴勇想不明白。

    陆兴勇当然不会明白,陈平家中能如此吃法也是最近才开始的,这还是在陈平的引导下产生。

    无论是那火镰所赚,还是从山中猎取的野兔等野味,那都是陈平想的主意。陈孝义本就是重脸面,也就导致了尊重陈平决定局面。

    那捕兽夹还放在山中,陈平在腿上绑了带泥的竹筒,活动了两下,让肌肉放松后,迈着步子就出了门。

    “你是不是要去山里?”这才刚出门,来琏就跟了出来,“我也去。”

    “那你就跟着吧。”陈平没反对。

    果然,来琏才出门,堂屋里的陆兴勇立刻也跟着出来,手中还拿着一木棍。

    “你那家中的野兔都是在山里打的?”堂屋中挂着数只的野兔,出了村,见陈平往西边山中去,陆兴勇道,“你是如何捉的?”

    那堂屋里挂着的野兔还有完整的,只是剥了皮,陆兴勇观察得也仔细。

    “用的是捕兽夹。”陈平抬高腿,笑着回道,“那东西只需要放在野兔经常出没的地方,等上些时辰,自然能捕到猎物。”

    “那我倒是想看看,是何种东西。”眼前的少年很奇怪,在来公身边多年,陆兴勇见过不少少年,可如同陈平这番的,却还是头一次。

    自信,客气却不谦卑,谈吐清晰,明知自己是来公府中人,仍然能够平淡对之如常人,这已是不寻常。

    “那里有人。”挨着涂水,又是冬日,六合山边的雾气消散得也慢,才到山下,来琏就一惊的指着半山腰处。

    看来昨日的故事还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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