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吃富户-《隋末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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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说过原始社会的猎人用石头来狩猎的,这都公元七世纪,铁器普及开,虽说在开皇三年杨坚规定不得私藏大刀长矛,可弓箭并不在禁止的范围内。
捕猎居然不用弓箭,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我石子投得准。”来平东瞄了眼陈平胳膊上的淤青,道,“刚刚要不是我手上的力道控制住,你胳膊肯定不止这样。”
“那你怎么还饿着肚子,沦落到偷橘子的地步?你恐怕也没有捕到多少的猎物吧?”来平东的话陈平还是相信的,只看那野兔留的伤就能知晓,不过这家伙的气焰太过嚣张,得灭上一灭。
否则以后还怎么一起愉快的玩耍?
“那是因为我若留着橘子肯定会被你们抢走,还不如吃掉。”来平东说着他的想法,实际上他还真是这么干的。
一路追着野兔,到了这坟地,发现了橘子,来平东人小不信佛,自然也就欣喜的笑纳了陈二牛娘坟前的橘子。可还未走,陈平三人就到了坟头,接着就是陈安拉着陈二牛去看橘子。
“你就不怕我们揍你?”这想法倒是挺光棍的,陈平很是佩服,“你这兔子也保不住。”
“我不吃你们不是也要揍我吗?”来平东看着陈二牛,陈二牛先前那般嘶吼同样是被来平东听到。
“行了,就两个橘子,吃了就吃了。”见陈二牛似乎又要过来抓来平东脑袋上的一撮毛,陈平拦住了他,道,“想吃肉就听我的。”
“东东,跟我说说你一般都是怎么捕猎的。”对猎人还是挺好奇,晨跑时偶尔也能看到其他猎人出山,一般身上都会背着猎物,野兔、山鸡,甚至是野猪,陈平都有见过,眼馋得紧。
那可是肉,不是鸭蛋鱼肉能比的,想想就让人嘴馋。可是馋得再厉害,陈平也不敢一个人进山,那狼啸声在村子里也能听到。
“没什么难的,就是在山里晃荡,看到有草丛的地方就过去打上一竿子,有野鸡野兔出来,我就用石子扔。”来平东道。
还真是简单,难道就不会下陷阱?
“那野兔和野鸡不会跑吗?”陈安问道。
“追就是,这有什么难的。”来平东不屑道,“这只野兔就是我追到的。”
这尼玛,还是人吗?在这深山密林里居然能够追到野兔,还说不难,人跟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陈平瞧了眼来平东的脚,草鞋,脚上布满了伤痕,如此年纪就能看到厚厚的黄茧,想想也就正常了。
“这野兔你追了多久?”法子简单,恐怕也只对来平东来说有效,陈平虽有锻炼,可自觉还未练就飞毛腿,同兔子比赛奔跑,这脑洞有些大。
“日出时进的山。”来平东道。
“就追这一只野兔?”日出到现在至少有两个时辰,那可是整整四个小时,就追一只野兔,这毅力,这体力,陈平自愧不如。
“这样,五天之后你到这里来,我们一起去捕猎。”眼看早饭的时间要到,陈平不再细说,直接是道,“你同意,这兔子就还给你,橘子也不要你赔。你要是不同意,那兔子我们拿走,算是你的赔偿。你认为怎么样?”
“好。”想了片刻,来平东点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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