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胡延德出场-《投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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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究竟是想通过不停跳槽涨工资呢,还是与人相处能力差呢,还是就单纯地想变换工作环境,不断尝试新鲜事物呢?
这个答案原先没有与胡延德合作过的蒋一帆不得而知,直到今日,他好似有些了解了。
“我说莫大律师,我们都已经进场半年了,你们人影都不见一个,还有一个半月就报了!”胡延德坐定后,便大嗓门地打起了电话。
王暮雪虽然不知道他说的“莫大律师”是谁,但也初步断定应给是为晨光科技这个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
在企业的上市进程中,一般需要三家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第一就是证券公司,第二是律师事务所,第三就是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将这三家机构看作一个组,那么证券公司担任的角色就是组长,协调另外两个组成员一同完成作业,按时出具报告。
如果这家拟上市公司涉及到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的评估定价,那么还需要引入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这个时候,组成员中就多了一位资产评估公司,而证券公司依然是组长。
既然是组长,那么沟通协调能力就一定要强。
因为所有的组成员配合度不尽相同。
有勤快的,也有懒的;
有忙的,也有闲的;
有专业的,也有不专业的。
总之水平参差不齐,态度因人而异。
而晨光科技这个项目的律师团队,貌似这一个月来从未现身,只有会计师和评估师到了场,只不过他们被安排在另外的一个会议室,有什么事他们也是直接找蒋一帆,王暮雪和柴胡没有太多机会接触和了解。
“不是没问题莫律师,问题都是人挖出来的,你不来挖,怎么知道没问题?”胡延德皱起了眉头,声音依然很大。
在这样的音量下,柴胡跟王暮雪都是没有办法专心工作的。
“他们晨光的控股股东,还持有星源动能的股权,星源动能你知道做啥的么?也是做什么电机啊,控制系统啊,驱动器啊,你们是不是要来处理下同业竞争的问题?”
胡延德所说的同业竞争,是指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我们可以将一家准备要上市的公司比作一个孩子,上述提及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如同这个孩子的爹妈,那么有爹妈血脉的其他孩子,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允许做与这个孩子一样生意的。
这个孩子如果是卖香蕉的,那么其他的孩子就不可以卖香蕉了。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因为大家都卖香蕉会形成一种竞争关系,孩子们的客户都是爱吃香蕉的人,供应商都是香蕉的批发商,卖的价钱到底是一样还是说你高点我低点,就考验爹妈的偏心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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