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三十二:我从长留来,带着一只鸟-《[洪荒]快喊我代练爸爸》


    第(1/3)页

    少昊是下了阴山,一直往长留山那里走过去。在洪荒大地也许每个人都可能有点超能力啥的,少昊作为轩辕的儿子,也会一些正常人不会的东西。

    他能够与鸟类交谈。

    “哦,两个月前这里有怪风,然后这里的人就搬家了是吧……方向是东方……”

    干脆就不回姬水氏族了,反正他爹平时也不管他,姬水氏族也蛮无聊的,还不如在外面浪一浪。少昊这么想着就往鸟指的大致方向走过去,走了一天,走到了长留山。

    长留山又是一座群鸟聚集的山,也是之前阴山氏族搬迁路上路过的山,就是那座所有的鸟都会唱歌的山。

    “唱——山——歌——嘞——~”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少昊挠挠脑袋:这歌怎么前后画风不太一样啊?

    “之前有一群人来过这里,教我们一首新歌~”长留山目前的百鸟之首作出解释:“您要不要也来学习唱歌呢~”

    “不……不用……”

    “小哥啊我看你天赋不错你来跟我学唱歌吧?”

    “不用……”

    “来嘛来嘛~”

    “真不用啊!”

    少昊觉得如果直接说自己嫌弃他们唱歌不好听的话,可能就出不去长留山了_(:3ゝ∠)_

    不管怎样,长留山的鸟们载歌载舞,十分欢喜客人的到来,可能是因为少昊身上就带有一种让鸟喜欢的气质。当天晚上就留宿在长留山上,因为长留山的鸟们都睡在树上,少昊也不嫌弃干脆也睡在树上,就更加增加了鸟们的好感度。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一直呆在这里啊!”——如果你们不唱那种画风清奇的歌的话我就更喜欢这里了~\\(≧▽≦)/~

    和少昊暂且睡一个窝的凤鸟圈起身体:“你不是说你还有任务,明天就要走吗?”

    凤鸟身体纤细,像个人类少年一样,他的皮肤也更加偏向于白皙细腻,变化成人形之后,只有小臂外侧和脚踝有羽毛作为装饰,是那种十分艳丽的金色边缘包裹着正红色的羽毛,衬得整个人——不,整只鸟异常漂亮。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