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农门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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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上课教授学生,晚上回来,自己替二三斤肉,做凉菜也好,红烧也好,炒菜也好,如果再有几辆酒,就一个桌和赢新吃喝,在光城,不管潇晓晓去哪里,赢新总是跟着。

    潇晓晓在里教学,他便在外面守着。

    一刻不离的保护。

    *

    潇晓晓这次来光城考察地点做生意,本来是很想找林绍元聚聚,她总还记着那是兄弟,总要喝两杯,但哪知道,她白日上课的地方离码头远。

    再说,林绍元如此忙,未必肯见她。

    她便自己消停了,还是做自己的事儿。

    潇晓晓住在城西一个坊邸的地方,三间屋,后有一笼竹林。

    就是在这里,潇晓晓认识了钱蛐儿。

    钱蛐儿便跟临水县的梁小六一般,是个喜欢四处浪荡喜欢跳着的。

    但是,又跟梁小六不一样的是,钱蛐儿性格开朗,不是深谋远虑的性子,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

    潇晓晓跟他结识也是因为吃食。

    有日,潇晓晓下学堂回来,提了半坛子酒,两斤猪肉,一斤肉炒了三个菜,一个回锅两个肉片,一斤用来做卤菜。

    实在潇晓晓想念那个味,许久没吃了。

    在屋门前菜摆上桌发现穿着青布衣一身脏兮兮的男人。

    身高约七尺。

    胡子长,面上有些痕迹,饱经沧桑的模样。

    当潇晓晓第一眼见他。

    盯着潇晓晓桌上的菜,还有黑色的酒坛子,舔着嘴唇,可不可以上桌吃点。

    潇晓晓愣了下,安国人好客,待客之礼以热情盛行,恰好又是这酒暖花深。

    潇晓晓见他一身穿着虽然蓬乱不堪。

    那一双眼眸还有那五官却熟识的很。

    就像是一种旧相识。

    她一个人也吃不完这酒菜。

    便邀他来座。

    实则,潇晓晓见钱蛐儿上桌,第一次,还腼腆的很。

    潇晓晓喜欢赢新的忠实不喜欢他的呆板,比如,他就硬是不肯和潇晓晓坐下喝一杯。

    按照他的话,主是主,仆是仆。

    潇晓晓好几次硬按着他在座位上,结果也拘谨扭捏的紧,跟着小媳妇一般。

    也无甚乐趣。

    钱蛐儿一见满盘的菜。

    眼珠儿睁的大大。

    他还不习惯炒的菜,安国人将食材或煮或蒸,很少炒。

    “这做菜手法别致,好酒。。好菜。。”

    潇晓晓自然谢过他的赞誉。

    一番交谈后,才知道他光城本地人,曾祖上也是做官的,有些薄产。

    结果被他好吃喝,不甚经营,结果到处欠了债。

    人家上门催债,便打起田产主意。

    父母在世时便娶妻生子,结果妻子跑了,一觉醒来冷炕头,孩子下落不明。

    穷困潦倒,翻不了身,最后成了这副模样。

    只有最后的两间泥屋子。。

    被人赶到这里来。。

    钱蛐儿喝酒,趁着醉,抒发胸臆。

    越发觉着酸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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