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方好音的困惑-《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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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一幅画,却是一副字。

    字体非常熟悉,是著名的瘦金体!

    宋徽宗的字,值钱了!

    宋徽宗虽然在历史定位上是昏君一枚,可是他的艺术成就非同小可。

    就好像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徽宗的祖宗抓了,亡了国,可是李煜的词千古流传,人称词中之帝。

    宋徽宗赵佶也是如此。

    在他手里,北宋亡了国,不过他的字却被世人乃至后人追捧。

    单从书法艺术来讲,瘦金体的确自立门户,属于开宗立万的层次。

    有他的一副字,今晚的辛苦不白费。

    秦牧没有自大到今晚就找到《清明上河图》,这不现实。他今晚只是探路,剩下的不过是顺手牵羊的事。

    现在看来,这一头羊还挺肥。

    看看写的什么吧。

    “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輝光。悅懌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發姿媚,言笑吐芬芳。攜手等歡愛,夙昔同衾裳。願為雙飛鳥,比翼共翺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繁体字,那是肯定,现在都这字。

    这是一首古诗。不过秦牧却没听说过。

    在脑海里转换成简体字,是这样的。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夙昔同衾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这什么意思呢。

    因为是繁体字,在脑海里要和简体字对照一下,秦牧没有能立刻想明白。

    念一念吧。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秦牧念了一遍又一遍,贾红线都快学会了。可是贾红线也不明白内里的深意。

    她是识字,可是识字未必就是有学问。

    她是在白鹤庵长大,能记账会算数就是好本事了,难道还要皓首穷经去考状元吗?

    她对字画的认识,就是值钱不值钱,至于内容好坏,不关她的事,她也不上心。

    秦牧多少有点明白了,这是爱情诗。只是不知道谁写的。而且这爱情诗还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是男男之恋。

    安陵是谁,他不知道,但是龙阳君太著名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魏王男宠。

    所谓龙阳之好,就是男人爱男人的文雅表达。

    看来和道士鬼混的男人真的是大宋皇帝赵佶呀。

    就是不知道安陵君谁。秦牧倒是知道信陵君,课本里面有,安陵君也许有吧,只是秦牧实在记不得了。

    他问贾红线,贾红线摇摇头,不懂啊。

    双飞鸟,共翱翔,这个她知道,可是安陵君是谁,她怎么知道呢。又不是大宋的有钱人,她连了解的兴趣都没有。

    可惜没有这时空没有网络可以连接百度一下,只好拿回去再说了。

    正在秦牧遗憾的时候,就听床上传来声音:“哼,安陵君都不知道,果然是个小小家丁。”

    秦牧吓了一跳。这丫头体质也太强悍了,怎么这么快就清醒过来了。

    还以为她再昏迷五六个小时呢。

    方好音醒了有一阵。不过她没有动,开始是搞不清楚自己在哪,发生了什么情况。

    她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后来发现自己没死,能喘气还能听到人说话,又发现自己浑身上下光溜溜,背上腿上都裹着白白的布,显然自己的箭伤被医治过来。

    包扎的如此仔细,显然不是落在了狗皇帝手下,她这才稍微安了心。

    可是转眼发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身边却是那个小小家丁,还有一个陌生女子。

    不用问,一定是他们干的。若是只有那个女子,她早就开口道谢了,可是还有秦牧在。自己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得光溜溜。这让方好音无论如何不敢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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