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方好音-《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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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来到京城,怎么能不去试试取了皇帝狗命呢。

    如果自己杀了皇帝,爹爹定然能更容易的推翻大宋,天下就姓方不姓赵了。

    方好音艺高人胆大,趁着夜色就摸进了紫禁城。

    她走的路线和秦牧恰好相同,都是从金水河进入护城河。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也没第二个选择。

    秦牧他们动手早,因为要翻箱倒柜找宝贝花时间。

    方好音就简单了,她只要杀了皇帝赵佶就可以,所以比秦牧他们出发的晚——更晚点人睡的更熟,方便她行事。

    可是她太低估了大宋禁军的能力。纵然大宋武备松弛多年,禁军里面大部分人连弓都拉不开,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号称八十万的禁军,怎么能没有高人存在呢。

    豹子头林冲,这样响当当的人物,就是禁军教头。

    守卫紫禁城的兵将更是有一些好手。

    方好音可没有秦牧一身高科技装备,她进入皇城还算顺利,毕竟有点本事的军官也不会被派到墙头受夜风,可是进城之后就遇到麻烦了。

    各种明哨暗哨,躲得过一个躲不过两个。很快她就被巡夜的兵将发现了。

    连延福宫的墙都没沾到,方好音就陷入了重重围困。

    在付出一身伤口的代价之后,方好音不知道砍死多少敌人,才冲出重围,来到了马道前。

    这时候她已经快要接近晕厥了,只靠着一股勇气支撑着没有倒下。

    城墙上,已经有兵丁放下弓箭,抄起了刀斧。显然他们不打算射死自己,而是要捉活的。

    身后的追兵也不远了。借着月色,她都能依稀看清楚对方贪婪的眼神。

    抓住自己之后,升官发财是肯定的了。

    方好音性格刚烈,纵然落入绝境,她也不肯自杀。就是死,也要再砍死几个大宋的官兵,然后死在敌人的刀剑下。这才是武者的尊严。

    手中的刀子,不是拿来砍自己的。

    刀锋上的血,必须是敌人的血。

    方好音深吸一口气,已经麻木的右腿似乎又恢复了点知觉,既然敌人不肯放箭,那么自己就走过去砍他们。

    秦牧眼看着一个蒙面的黑衣人瘸着一条腿,顽强的举着刀向上前进,不由得有点佩服。

    这是牛人!

    什么都没有,就凭一把刀子敢独闯紫禁城——好歹你得有个夜视仪呀。

    换了自己肯定没这胆量,就是给自己两把刀也不行。这不是干事情,这是送死。白白送死的事情秦牧不会干。

    可是他虽然不会干,却很钦佩敢这样做的人。

    虽千万人吾往矣!

    如果换一个环境,他可能只是佩服就完了,但是现在不行。他不能不管,因为这群人堵住了自己唯一的出路。

    方好音跑不了,自己也就跑不了。

    方好音一步一步的接近马道中央,后有追兵前有堵截,可是她浑然不惧。

    明年的今日,就是自己的忌日,可是自己纵然要死,也要轰轰烈烈。

    就让自己变作一团火,烧光这个欺负人的朝廷。

    不知是不是老天爷听到了她的心里话,突然之间,城墙上面传来巨大的声响,还有火光四射。

    方好音被震的再也站不住了,摔倒在马道上。

    C4*的效果,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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