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甄九爷很快就有了回复,“放心吧!龙龙!我用的纯德语,只在德国发行,我已经和柏林一家出版商,谈好了合同,只是拿国外的稿费,版权和我无关。我还专门找律师朋友咨询过,没问题。和国内没关系。” “稿费多少钱?”甄少龙有点关心。 “十万字一万欧左右!有五个点的销售分成!” “!!!” 从字里行间就能听出来,甄九爷对自己能谈到如此大合同,是感到十分得意的。 他或许觉得自己已经是大作家了。 甄少龙也发现甄九爷还是挺能赚钱的,十万字一万欧元,算下来千字一千块还多,一天随便打个上千字,就能赚过千的稿费,实在是有点爽歪歪。 如果甄九爷是依靠好作品,拿到如此多的稿费收入,甄少龙肯定会点上一百个赞。 问题是…… “这是坑儿子啊!” 在宣传的时候,还说什么以他为原型,要是写个正常的小说,还能够接受,纯正德语小-黄-文? 甄少龙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 如果这本书真能在德国大火,他的名声大概是彻底毁了?或许也不会,毕竟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但总归有一点影响,以后球迷谈起自己的时候,就会说,他就是某某小-黄-文的原型。 我了个草! 不行! 老子的正面形象! 从原身继承的记忆,让甄少龙对甄九爷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如果以‘破坏儿子球星形象’为理由,一定无法说服甄九爷改变想法,因为甄九爷会说,“我供你出国,不是让你踢球的!” 你是说不过他的。 甄九爷拧起来就像是一头倔驴,没理都能搅三分,他的写作事业才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儿子的写作事业。 踢球? 那完全不在甄九爷的考虑范围内,他认为明星都是戏子,踢球的也好不到哪去。 他决定采用迂回的策略,和甄九爷仔细谈一谈,写作技巧和代入感问题。 甄九爷一定会喜欢这个话题。 甄少龙第一想到的就是博尔,因为博尔很符合甄九爷小说里的人物形象:逛遍圣保利红-灯区,尝尽人间各种风情。 “死道友不死贫道啊!” 另外。 在德国发行的小说,以一个中国球员为原型,也不符合德国人的审美,就好像一个中国的小说,以外国人为主角,肯定会缺少一些代入感。 这方面博尔有先天优势—— 他是德国人。 所以甄少龙就开始给甄九爷说了,“我们队中有个叫法比安-博尔的,他和你的主角几乎是一样一样的……” “就完全是一个人……真是太巧了!哈哈哈!” “他是个德国人!” “他还有个外号,叫圣保利的‘忧郁王子’,鼎鼎大名,几乎每个球迷都知道他……” “也是许多女球迷的梦中情人……” PS:在此感谢一下新盟主‘Rabilot’,才发现已经是盟主了。拜谢长期支持!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