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永夜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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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一个被普通领民和下人都瞧不起的废物少爷,却很得詹姆·兰卡斯特,也就是男爵老爷的喜爱,甚至是赤裸裸的偏爱、溺爱,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三天前,他们才有一丝明悟。
那天是詹姆·兰卡斯特老爷的下葬日,几乎全镇子的人都去了。
当詹姆老爷身盖绣着鸢尾花族徽的纹边黑旗,被四名下人抬进墓穴时,一阵雾季尾声的微风吹过,顿时,他那头稀稀落落、堪堪包住头顶的头发被吹得四散……
在阳光照耀下,发色就如他的臭脾气一样红的热烈。
巧的是,那天史蒂夫少爷的舅舅——也就是他母亲的亲哥哥,劳伯·罗伯茨阁下,就站在念诵悼词的牧师旁边,顶着一头耀眼的金发,仿佛威风凛凛的雄狮……
瞧,这下子事情不就明朗多了?
在场的围观群众都自诩聪明人,无论看见什么、想到什么都不会多嘴,只是挤出几滴伤感的眼泪缅怀领主时,在心里多了份对楚门的同情。
傻子也知道这位废物少爷未来的命运。
可唯独傻子自己还沉浸在老爹去世的悲痛中。
虽然平时也不见他如何尊敬詹姆老爷,但这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楚门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红发,罕见地流露出悲伤的神色,抿着嘴唇,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旁的史蒂夫则脸色紧绷,如果四周没有人,他说不定都会放声大笑。
詹姆老爷下葬后,管家鲁伯特先生拭去泪水,从左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准备多时的信封,正要拆开宣读,肩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老人脆弱的骨头发出痛苦的呻吟,他疼的轻叫了一声,急忙扭头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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