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腱力,耐力-《回到战国当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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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昌城到宋子,再到宜安。再有两日功夫就可以到达中山国的重镇城市蒹葭。
一路来林洛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了这些外族人的豪爽和狠辣。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两种极端的表现,那就是直接!
很直接!
喜欢一个人直接,讨厌一个人也很直接。
甚至一路来林洛见过,只是因为不喜欢对方的胡子,就大打出手的。
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话在这个地方根本不通用。
老马的速度虽然没有老黑那么快,但是贵在持久。
如果要分个类型,老黑属于爆发型,而老马则是慢跑耐力型。
而且林洛关注的最重要的一点,这老马的腱力,耐力极其厉害,小腿关节处经过这几日的饮食锻炼,骨节已经有拳头大小。
这外域的马,本来就是高头大马,气势森森,身上鬃毛和脚踝处的毛须,都给人一种独特的冲击感。虽然马已老,但身上的瘦骨嶙峋,老骥伏枥的感觉,如盘根错节的枯木,即便给人一种苍老的感觉,也蕴涵几分劲力!
最让林洛受不了的就是,这么一个彪悍民族的路上,三天竟然没有一队劫匪。
让林洛想反打劫点钱的心思落了空。
其实也不怪林洛这想法,只不过这中山国实在特殊。男人都是极为崇尚武力,就是寻常百姓也能武上一下子。虽然如其他七国,施行了城镇制度,但是城镇,实际上来说更像是边荒的集市,除了一些城内有经营的,很多人都还是习惯在外自己划一片区域建房子养牛羊。
这种情况下,强盗显然是一份风险高,收入不稳定的职业。
首先得有过人的武力,才能够击败路遇的商客。其次商客手中得有价值高的物件,否则辛辛苦苦开张下来,赚的还没付出的多,那就亏大了。
若是有过人武力,在军中担任士官或是去大户人家做保卫,也比这每日打西北风的生机舒服惬意的多。而且这中山国不比其他,一个城镇更像是一个小部族,若是有人在他们门口抢劫断生意,那可不是官兵出马,而是整个城镇年轻力壮的男丁出来剿匪。
从成百上千人的包围中逃脱,简直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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