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四章 九条决议-《崛起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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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明朝官员俸禄之低,是历朝历代之最,导致官员不得不贪,清廉如海端,买肉居然成了新闻,李信把工资涨一倍,又用内帑给官员发年终奖,绝大部队的官员,都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了。

    国企的收入分两部分,税收归国库,利润归内帑,这几年来,国企在淮扬和南京越办越多,规模越办越大,占经济比重也在逐步提高,是时候让整个官僚阶层分享国企的收益了,免得老有人说国企与民争利。

    虽然分了钱不见得能杜绝反对声音,正如高薪未必养廉,但是不分钱,反对的声浪会更大。

    而工资再怎么涨,也比不上解决住房。

    南京秦淮河畔的一间房,能卖到六百两银子,寇白门家拥有一处宅院,至少值几万两,北京作为都城,虽然在经济上略逊于南京,但房价更高。

    如海瑞赴京做官,最差的四合院也得好几十两银子的租金,根本付不起,还亏得好友王用汲赞助,才找了一所简陋的四合小院安生。

    很多人都庆幸,自己万幸没胡乱说话,留了下来,当然了,也有极少部分人暗哼邀买人心,毕竟阴阳怪气,自命清高的人永远不缺。

    待下面渐渐安静,李信又道:“下面本王再宣布几件事情。

    其一,明朝灭亡有诸多因素,但不可否认,贪腐起了重要作用,我再次重申,以前的旧帐一笔勾销,今后,谁要敢伸手,必然法办,绝不姑息!

    故此,都察院将改组为检察院,接收同级警察机构的卷宗向法院提起公诉,拥有羁押拘留权,并设立下属反贪局,专门暗察官员贿赂,大理寺则改组为法院,拥有审判权,警察局、检查院与法院专事司法,是为司法系统三驾马车,替代刑部,缺一不可,府县长官在改组完毕后不得再受理任何案件,大明律亦将择机修改。

    其二,十三道御史不再称之为言官,今后在各省成立常驻机构,建立省府县级检察院,言官仅包括六部科道,废除风闻奏事,必须据实以闻!

    其三,重设丞相,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本王在外领军作战时,政务委托给丞相,将来新朝建立之后,于适当时机,丞相由选举产生,不由皇帝任命,具体细则容后再议,目前我先任命史可法担任丞相,也欢迎有见地者向我直接上书。

    其四,废除南直隶,南京六部,南京皇宫拆除,还地于民,设立江南布政使司,李仙风任布政使,主持建省,张全任江南省守备,与李仙风分执政军大权,另由高名衡暂任副丞相,将来河南收复之后,出任河南布政使。

    其五,义男义女为明朝一大沉垢,名为父子母女,实为奴仆,本王在此规定,收养义男义女须报备当地派出所,义男义女享有财产继续权,有权于任何时刻要求分家,待遇等同于主家嫡系子女,按人数平均分配家产,如遇不公对待,可向当地派出所或警察机构报案,接案机构必须立案,限期侦破。

    如有隐瞒不报者,当地警察机构须从严从重处置,倘若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与主家私自勾结者,从重从严处置,主家如对义男义女有人身伤害,一经核实,必须由警察机提请检察院逮捕立案,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请公诉,法院必须从严从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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