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枪能刺死,何必耍花枪?-《诸天之最强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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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御道,来到承天门,那里早已准备了三匹一身白色,毫无杂色的高头大马。

    三匹马上皆披红挂彩,后面还跟着不少衙役,拿着扇子,打着伞,更是有不人手持锣鼓等物,在林诺三人上马后,鼓乐声便瞬间想起,整个场面,顿时热闹了起来。

    待骑马走到长安街时,街道两旁早已挤满了男女老少,今日乃是三年才有的大喜日子,哪怕是一些未出阁的少女也会偷偷溜出来,看一看这次的新科进士中,有没有自己中意之人。

    林诺此时感觉自己就是后世的大熊猫,被无数观众游客围观着,这种两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感觉,除了刚开始有些不舒服外,到了后来,竟然隐隐有种很爽的感觉。

    那种自己看向哪边,哪边就响起一阵欢呼声的感觉,确实让人很爽,也难怪后世那么多人喜欢做明星,除了来钱快之外,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想来也是原因之一吧。

    世人大都爱慕年少,尤其是这次前三甲之人,年龄看起来都不大,比起后面一些四五十岁的进士们来说,怎么看怎么顺眼。

    此次新科进士中,最令人瞩目的,不是新科状元康海,而是林诺这个探花郎,没办法,在一众五官端正颇有官威的进士中,林诺的长相确实是最为出众的。

    “哎,听说了吗,咱们这位探花郎啊,其实按才学原本是要被点做状元的,但因为太好看了,才被点为了探花郎呢!”人群中,有消息灵通之人低声神秘道。

    “啊?还有这样的原因啊?那探花郎真是太可惜了,这是被样貌给耽误了啊!”

    “这很正常,历朝历代探花郎都是一众进士中长得最好看的,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些窃窃私语声虽然不大,但以林诺的耳力还是清楚地听到了,当下他拍了拍身上那不断洒落的花瓣,不由得露出一丝笑意。

    咱这算是才学被颜值给耽误了吗?

    骑马游街,拜庙,上香,拜访各部门大人,之后是更盛大的琼林宴!

    一番折腾下来,一直到了三更天才结束。

    饶是林诺内功深厚,但作为探花郎,也是被灌了不少酒,虽然没有多少醉意,但一身的酒气,却是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林诺所在的客栈内,依然灯火通明,上到客栈老板下至店里的伙计,都没有安歇,而是直至林诺回来,为他打水洗漱,看到他进房间安歇后,才一个个放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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