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要成亲了-《大唐第一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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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李愔作的极为出彩的话,左右是比不过,自己也就不用献丑了。

    如果李愔作的诗水平一般,到时候他就要大显身手,力压李愔一头不可。

    而李世民在听了李泰的话之后,也是不由笑道:“不错,愔儿目前的确为长安第一才子啊!那好,愔儿,你就先来作一首吧!”

    李愔治好点头说道:“既然如此,那儿臣就献丑了!”

    “风劲角弓鸣,圣皇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雨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长安城。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好,好诗!好诗啊!”

    李愔的话音未落,旁边的程咬金就不由大加赞叹。

    惹的尉迟敬德翻着白眼问道:“程大傻子,你懂的什么叫好诗吗?那你来说说,这首诗为什么好?好在哪儿?”

    程咬金挖着鼻孔,嘿嘿笑道:“俺老程咋就不懂了?俺老程听不懂的诗,就是好诗。”

    听到程知节的话,旁边的秦琼不由哈哈大笑道:“程大傻子,你都听不懂,还掺和个啥劲?赶紧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

    程咬金嘿嘿笑道:“咋地?你们不服气啊?俺老程的儿子会作诗,就连皇上都说好,就问你们的儿子会作诗吗?有吗?有吗?”

    一听程咬金提起这个,其他几个老将,根本就不稀得搭理他了。

    你儿子那诗是怎么作的,难道你心里就一点B数都没有吗?

    你们家都是一年四季都锄禾的,惹不起,惹不起。

    而李承乾他们,被程咬金这么一打岔,就把作诗的事给糊弄过去了,他们几个,都不提作诗的事儿。

    李愔已经率先做出来了,并且就凭他们的欣赏能力,自然能够鉴赏的出,这首诗的水平很高,绝对不是他们几个能够超越的。

    既然如此的话,他们几人,才不会自己找不痛快呢!

    ……

    时间一日日过去,眨眼之间,天气就冷了起来。

    天气一冷,清凉一夏铺子,自然就该歇业了。

    硝石的开采,也暂时告一段落。

    而李愔直接将几座硝石山的契约,转让给了秦怀玉。

    秦怀玉推辞不过,只得收下。

    而这一日,李世民将李愔召集进宫中,告诉李愔,将在半月之后,迎娶秦梦心,举办他们两人的亲事。

    听到这个消息,李愔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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