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子夜时移尸井中 藏证据七里桥下-《古城疑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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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秋天,我到北京去玩的时候,翡翠挂件买给了一家首饰店,手表买给了一家修钟表。”

    “两样东西买了多少钱?”

    “翡翠挂件买了两千块钱,手表卖了六千块钱。”

    “首饰店和钟表店的名字,你还记得吗?”

    “记得,我在出手之前,在这两家的店铺里面转了比较长的时间。”

    “你为什么要转很长时间呢?”

    “我想看看价钱。”

    “你把两家店铺的名字和地址告诉我们。”

    作为犯罪证据,这两样东西在可能的情况下是要追回的。当然,欧阳平也知道,想追回这两样东西是非常困难的——但问是必须的。

    “地址在北京大栅栏,首饰店的名字叫“达三江玉器店”,钟表店的名字叫“刘记钟表店。”

    “这两家店铺的老板,你还记得吗?”

    “记得。”

    “接下来,你把藏尸的过程交代一下。”

    “第二天晚上,我母亲到医院陪我爸爸。十一点钟,我就开始动手了?”

    “你将尸体摆了两天?”

    “对!”

    “大热天,你不怕尸体腐烂吗?”

    “没有办法,尸体是有点味道了,我怕甘家人起疑心,在房间里撒了一些风油精和香水,还点了蚊香。”

    “你难道就不怕你母亲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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