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带孩子上班日-《我是恺撒》


    第(2/3)页

    “本来应该沐浴,敬神,然后才穿上成人长袍。毕竟这是你的第一次,不过我没时间给你举办什么成人礼,下一次你再穿这种长袍,大概就是你婚礼的时候了。”

    ......这信息量有些大。

    天狼看着两个女奴捧着厚厚的一叠,天然羊毛色的羊毛布来到面前:“我也要穿这个?”现在可是夏天,他原以为他还要等几年,才需要受这种罪。

    “进入元老院必须穿长袍,除非你想被赶出元老院。”马略对着水盆里的倒影,仔细地用剃刀刮去涂抹的油脂。油脂去掉的同时,软化的胡茬也会被刮去。

    “我可以进元老院?”天狼惊讶极了,他虽说是马略的侄子,但是这个时代可没有“带孩子上班日”,而恺撒的年龄距离进元老院旁听,还有很多年。

    马略仰着下巴,小心地移动着剃刀,没有回答。

    刀斧手拉起天狼的左臂,两个女奴展开了那副羊毛布。那东西看上去像是一个近乎直径六米,短半径两米的不规则的半圆。女奴中的一人将羊毛布,看似随意地披在天狼的左肩上,剩下的部分,从天狼的右臂下绕过,确保垂下的部分长度触及脚踝,然后再次搭上左肩,接着绕胸而过,这一次将会穿过之前布层,将尾摆从布层的下方掏出,露出的部分则随意地搭在左臂上。

    天狼觉得这长袍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沉重。

    天狼瞅了瞅自己和马略身上的长袍。除了自己的长袍是纯色,没有暗红色的镶边外,自己和马略的长袍没有区别。但是悲催的是,他们的身高有区别。

    搭在天狼左臂上的长袍尾摆已经快要及地,天狼怀疑自己穿着这种沉重的东西,到底能坚持多久,他现在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了。

    另一侧,布鲁图斯也被同等对待。当看到布鲁图斯和自己一样对过长的尾摆不知所措时,天狼哈哈大笑。

    然后他吩咐女奴拿了把剪刀,剪掉了过长的尾摆。

    马略将剃刀丢进水盆,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原本我计划在三年后,给你举行成人礼,接着就是婚礼,虽然十七岁结婚对贵族来说早了点。然而你的所作所为,让我不得不将一切提前。”

    马略转身打量着天狼,挥退了女奴,大步上前替天狼整了整长袍的皱褶:“这里的皱褶不能过紧,那是无教养的失礼行为。有些乡下人喜欢将尾摆在这里打结,你最好别让我看到那个。”

    然后马略后退了一步,用手指画了个圈,示意天狼原地转身,让他检查是否有其他不妥。

    天狼觉得自己像是个和母亲出去买衣服的孩子,不过他还是顶着一头黑线照做了。

    “很好,现在你看上去已经可以进入赛马闸口了。”

    “什么?”天狼困惑地道。

    马略没有回答,他的目光落在天狼的头顶,那里的头发柔软微乱。他伸出手揉了揉天狼的顶发:“如果这里再戴点什么就更完美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