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明天去慕氏集团-《都市之大仙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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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前世的好友,莫华松没有那么高冷了。
“华松,事情有变,刚才丽仙说,陈志娟班长晚上请我们在外面吃饭唱歌,让我过去。”苏卫冬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想让你也跟着我过去。”
陈志娟的家是在湛海市的,听说家里有点钱。这次她竞选系学生会干部,想着拉点票,请大家吃饭唱歌。
杨丽仙是他们班的女生,是苏卫冬刚交的女朋友,平时是陈志娟的跟班。
杨丽仙是不让苏卫冬叫上莫华松,觉得他是一个废物,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反而苏卫冬不一样,平时在班里的人缘不错,如果去拉拉票,还是有用处。
可苏卫冬见有免费的大餐吃,哪会不带上好兄弟莫华松呢?这样他们今晚还可以省一顿饭钱呢。
“杨丽仙?”莫华松的眼里露出凝重。
前世,莫华松被陷害之后,还没有离开大学。当时他记得杨丽仙不是什么好女人,当年她与苏卫冬好上的同时,又与一个有钱的男生开房,最后一脚把苏卫冬踢开。
当时苏卫冬痛不欲生,一度颓废。
可能是因为莫华松的重生,产生了蝴蝶效应,杨丽仙提前两个月成为苏卫冬的女朋友。
“是啊,华松,我追了丽仙差不多半个学期,她终于答应当我的女朋友了。”苏卫冬兴奋地说着。
“恩,兄弟,祝贺你。”莫华松没有泼苏卫冬的冷水,可能这一世,杨丽仙不是那样的女人。
“走,我们赶快过去,刚才丽仙还打电话催我了。”苏卫冬有点急,拉着莫华松就往外面走。“华松,这次班长请我们去王朝酒店吃饭唱歌,不简单啊。”
王朝酒店是五星级酒店,就在湛海大学不远的地方。
不过里面的消费非常高,不是一般大学生所能去的。可是像陈志娟这种富家女,那又不一样。
“噢。”莫华松不以为然地应了一声。
在蓝陨系时,他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就算是龙肝,他都吃腻了。
“对了,上午和下午,都有人来找你,他们见你不在教室又走了。”苏卫冬道。
“有人找我?是谁?”莫华松抬起头,眼里露出一道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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