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为什么要吃醋-《法医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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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本事对唐朝的贱民和良民的内涵不是太了解,纤雨绮的父亲是县令,她却深谙其道,信手拈来。
纤雨绮说:每个人去衙门接受户籍登记的时候,必须接受一道叫做“团貌”的程序。
“团貌”,是继承自隋朝的“貌阅”一种制度。
意思是说,衙门在居民登记户籍时,要验查户籍上所有人的年貌,以防止有人虚报年龄或假冒残疾来逃避赋役。验查无误之后,便根据年龄大小在户籍档案上注明“黄小中丁老”,按唐朝的法律,男女3岁以下为“黄”,15岁以下为“小”,20岁以下为“中”,男性居民21岁以上为“丁”,60岁为“老”。成丁即意味着要承担赋役。
因为有了“团貌”的程序,唐代的户籍档案通常还记录有人户的体貌特征,如肤色﹑身高﹑面部有何特点,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面有黑子等等。
走完这个程序,衙门按照户籍上的丁口向每个家庭授田,18岁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后,则由国家收回;另外20亩为“永业田”。
口分田与永业田原则上都不允许自由买卖,只有在户籍迁移或无力丧葬时,才准许出卖永业田。女性一般不授田,只有当户主时才得授田50亩,寡妻妾也可授田30亩。商人的授田数量是平民的一半。贵胄与官僚则可以拥有从200亩至100顷的田产。获得了国家授田的百姓,需要为国家纳税和服役。
均田制是一种比较均平的财产制度,大体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抑制了土地兼并。但农民也因此被束缚在土地上,无法自由迁徙。老百姓要出个远门,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官方申请“公验”(类似于通行证),才可以出入关津,假如看城门的士兵把没有公验的放进京城,那是要受到惩罚的。
但是,这样的制度逐渐的变味,一批士族慢慢的垄断了权利,土地,财产,成了门阀世家,也就是良民。
而另一批人,则失去了土地与财产,成了贱民。
这样,就形成了“编户”与“非编户”两个不平等的阶级,编户为良民(自由民),非编户为贱民(非自由民)。换言之,唐朝的编户只覆盖一部分人——良民,另一部分人则属于贱民,没有资格编户,只能附籍于主人家。
而唐代的贱民主要包括给衙门服役的官贱民,如工户、乐户、杂户;以及依附于门阀世族的私贱民,即部曲、奴婢,他们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可以像货物畜产一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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