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的事了,荆祭掀了掀沉重的眼皮子。脑中突然想起许多年前,自己手下曾献给它一本自人间得来的小黄书,书名倒是挺矜持,叫做《姐夫,别这样!》,记得里面有一段男女赤身肉搏的场景写得实在颇为精彩。它手不释卷的反复读了数遍,仍有些回味无穷意犹未尽。 记得那一段哦嗷乱叫的情节过后,作者是这样结尾的: 次日清晨,那媚娘(小姨子)终于悠悠醒来,回想起昨夜那桩荒唐事,顿觉脸上燥热一片,姐夫那莽汉,实在可恶的紧,怎得半点不懂怜香惜玉?豆粒似的小嘴儿都生撕成小孩拳头大小了,真真是疼死个人,一思及此,她又觉浑身粘腻不爽,自想下地去清洗一番,谁知才一动弹,便觉浑身竟无一处不痛,仿佛被大马车来回碾压了数回一般,直要疼到了骨子里去。 ‘昨夜的荒唐事’‘马车碾压’‘无一处不痛’,话说当年那些自己一想起来就爽得浑身鸟毛直竖的情节,咋真落到自己身上就完全变了味儿呢?难道是作者骗了它不成?不能够呀!英明神武如山主大人,岂能被人间一小小无名笔者所骗?这不科学呀! 想来想去,荆祭总算是想明白了,定是自己被碾压的方式不对,不然咋能半点不觉爽快不说,反倒浑身疼得简直要死要活,鸟头都差点被压爆了有木有?难为那作者写得好像有多爽似的,难道鸟类跟人类的爽点不同?想想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总算找回点自信的山主大人,终于强打起精神,扎着翅膀瘸着腿,一点一点挪到旁边树丛里小心躲了起来,它虽自视甚高,却也并不犯傻,眼下天亮了,路上行人也多了起来,它要还继续躺在路中间,还指不定要被碾压多少回呢! ps:作者友情提示,酒后驾驶,害人害己,碾压小动物逃逸者,小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反复碾压造成二次伤害者,需防山主大人夜间入梦,领着众妖切了尔的小**哦! ……………………………………………………… 傍晚十分,好容易攒了些力气的山主大人,不得不飞出来寻找食物,它已经好些天没有吃东西了,虽然饿是饿不死,但一直饿得心底直发慌,它也无心再继续养伤了。 昨晚荆祭之所以会选在这里落脚,其实也是有原因的,一是因为这里是一处小公园,相较人口密集的居民区而言,明显要安全得多;二是因为这附近貌似还有一片小鱼塘,啥时候肚子饿了,还能抓条活鱼回来打打牙祭不是。 这一路且飞且走(本就秃的可怜的翅膀,经由昨夜车轮子碾压过后,更加秃得没法看了,幸而它还有两只健全的小爪子,虽然步子小了点儿,好在它倒腾的比较勤快,综合起来速度也不算慢了。)。 扑啦啦挥着肉翅翻过一道矮墙,荆祭一门心思的寻找食物,自然没留意到矮墙上赫然刷着的一行大字: 钓鱼收费,偷鱼有罪。 仔细看看,大字下面还有一行小字: 老板有枪,偷鱼者还望三思而后行,鄙人素来最喜欢对那些自以为能力出众的人出手了。 时下已至深秋,但鱼塘周围倒并不显得萧条,大片的临水植物长势喜人,长叶垂下,蜿蜒水中,随着晨风飘飘荡荡,漾起层层涟漪,一圈圈荡漾开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