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纪仲穿了田大发的运动服。 又宽又大。 简直像是瘦不伶仃的小孩子穿的大人的衣服。 幸好,鞋子的码数差的并不大。 纪仲戴了棒球帽,又戴了狂歌递给他的披肩假发以及口罩,这才由狂歌开车送他出门。 家在别墅区,四周没有药店,狂歌导航了一下,要走十多里的路呢,等他走出去走回来,黄花菜都凉了。 纪仲自认为打扮成这么一副鬼样子,他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别人绝对认不出来。 但,凡事总有意外。 纪仲在药店里顺利找到药,犹豫片刻后还买了一管药膏,正排队结账,就遇到了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进来打劫。 这男人打劫就打劫,还挥舞着手中的刀子朝收款台的护士乱刺。 护士吓得躲开后哭着求饶。 男人嗷嗷叫唤:要钱。 又扭头,朝店里的几个顾客嚷嚷:“你们的钱也都拿出来,不然老子砍死你们。” 纪仲不能忍。 一则他学过点跆拳道,艺高人胆大。 二则,本质上他还是个热血少年,希冀着自己真能“拯救世界”。 所以他想也不想的,找了个机会就扑了上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