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剑家军内乱 下-《丑男的奋斗》


    第(1/3)页

    吴通平所为的确伤了剑鸣,且不提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单论同村之谊、叔侄之情,他都不应该如此。

    剑鸣极力平息内心的躁动,克制住动手的欲、望,对于吴通平事件,他想的不是惩罚,而是如何借此事来凝聚向心力。

    “弟兄们,记得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的公司刚成立不久,工人只有25人,大多还是我骗来的,他们对我十分不信任,唯恐我要不回工程款,从而撇了工资。

    当时我说过,工资一天一结,干的不顺心可以随时辞职,往返路费由公司报销。那时,我是第一次当老板,对公司管理毫无经验,唯恐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伤了工人的心,唯恐干活太快,而把工人累坏,唯恐伙食太差,而让工人们受罪。

    因此,我把工人当亲人,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都以工人的利益为重,我的想法很简单,工人就是亲人,宁可自己少挣点,也不能让亲人受罪。一年来,我做到了,公司待你们如亲人,每一条管理制度,都征求过你们的意见,你们也在前不久的聚餐中表态,说坚决服从公司规定,这个承诺,你们还记不记得?”

    “记得,我们坚决服从公司规定!”

    三百余工人齐声应是,这个承诺刚许了一个多月,他们还没有忘记。

    “很好,你们记得就好,现在告诉我,有对公司管理不满的吗?”

    三百余职工无一人站出来,剑鸣待他们真心不错,他们甚至没有可挑剔的。

    “弟兄们,谢谢你们,谢谢大家对我、对公司的支持!今天再次集结大家,只为一件事:第一队队长吴通平同志,无视公司利益,擅自带领第一队职工干私活,直接导致公司业务迟滞,无法如期向甲方交工,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对公司名誉造成了极坏影响!

    大家也许疑问,不能按时交工,公司会有什么损失?今天我就告诉你们,不能按时交工,就意味着我们违约,除拿不到工程款外,还要赔付甲方违约金,可能是几十万,也可能是几百万。在法律面前,甲方可凭合同,告到我们破产!

    我剑鸣不是没担挡的人,如果是我的原因,并被逼到了那一步,我会先给你们结清三倍工资,发给你们十倍路费,然后我再砸锅卖铁一力承担,最惨不过赔命,我剑鸣赔的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