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名声大噪(三)-《旅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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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曹州后,除了开始半天还有见到人和村落,之后能看到人烟的地方越来越少,常常是一整天跑下来一个人影也见不到,偶尔看到了村落也已经杂草丛生,让他深感乱世对人类文明的破坏之盛。

    溪流清清,正值六月长夏的天气炎热难当,就算是乐康现在内力越来越深厚,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于是直接脱了衣服跳到溪流里面冲了个凉,顺便捞了几条鱼打算作为今天的食物的时候,突然发现溪流下游有炊烟升起。

    看了看手中的鱼,再想了想烧煮好的食物,乐康果断的将鱼串起来,打算去和下流的人换些吃的东西……由于路上没人,他这三天来吃的不是在曹州带着干粮就是路上打的野味,嘴巴都快淡出鸟了!

    只是策马到了下游之后,乐康发现那哪里是炊烟,方面是一群盗贼在烧杀掳掠!‘炊烟’是盗贼抢了东西后正在烧房子!

    眼中冷光一闪,乐康又见村落中有许多人倒在血泊中,而一些妇女则是被盗贼压在地上行那苟且之事!

    这让他感觉一股杀意从心底涌出,几乎要压抑不住。

    由于乐康没有隐藏,那群盗贼也看到了他,而他又长得瘦小,看起来颇有弱不禁风的感觉,顿时一个个冲了上来,只当是外快送上门了。

    “我苦恼怎么出名,真是一件蠢事。若是太平盛世,要出名那就有些困难了,尤其是在江湖上,除了踢馆就是找高手较量。不过现在是乱世,犯不着那么麻烦。”

    “乱世之时,盗贼横行,所作所为与禽兽无异。杀了他们,名声不就有了吗?”

    在乐康的想法中,遵守人的规矩,才是人,不遵守,那就当畜生去吧!

    而当畜生危害到人类的时候,又该怎么做呢?

    宰了呗。

    狗咬人,人不能咬回去,但是可以宰了炖汤喝!盗贼既然不当人了,乐康也不会把他们当人,就当是恶狗咬人,宰了换名声。

    有了决断,拔出了背后的双锏,嘴角一勾:“况且,我向天起誓,要荡平乱世之恶鬼,以正乾坤之浩荡,你们,不过是活着的恶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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