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内田之死-《代号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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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岛点头。“我们一开始的确就是这么认为的。”

    “首先,两个死者都是鸠村班的人,凶手可能就是针对这个班的人;其次,两个死者死的时候,鞋袜都被剥去了;第三,两个死者临死前都写下了罗马字母。

    这些都是这两个案子之间的共同点,所以,你们认为凶手是同一个人,并且是内部人的看法是有道理的。

    但是,让你们感到困惑的是这两个案子之间还有一些不同点。

    首先,凶手行凶的方式不通过,一个是被棒球棒打死,而另一个则是被抹脖子。我们一般认为凶手如果是同一个人,那么,这个凶手行凶的方式一般都是一样的,而这里则不同;

    其次,这两个死者虽然临死前都留下了罗马字母,但是,两人留下的字母却不同。我们一般认为,死者临死前留下的字迹都是表明凶手的身份的,不同的字母可能意味着不同的凶手,这和你们原来的设想大相径庭;

    还有,两个死者的死亡地点也不同,一个死在单位里,一个则死在公共场所。

    这两个案子的共同点,让你们认为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两个案子的不同点,又让你们怀疑这个观点。这就是你们的困惑:凶手到底是同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没错。”野岛说,“我们也设想过凶手可能是两个人,第二个凶手是模仿第一个凶手。他杀了仓木,为了掩饰,他故意脱去仓木的鞋袜,在地上写下字母,企图误导我们的调查。”

    刘星野接口道:“第二个凶手既然知道第一个案子的某些细节,说明他很可能是同一个单位的人,当然,也不能排除他是单位外的人,听说了鸠村的案子,然后照葫芦画瓢,模仿了一番。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个可以接近731部队的人,否则是不可能听说这件事的。”

    野岛说:“这的确是困扰我们的地方,这两个案子都出于保密状态,除了731的人,其他地方的人很难知道。”

    刘星野说:“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第三个案子,或许它可以给我们带来新的启示。”

    野岛苦笑着摇头。“可惜,第三个案子并没有让案情明朗,反而让案情更加混乱了。

    第三个案子发生在两天前,也就是2月6日,按你们中国的农历计算,应该是正月十一。

    对前两个案子的调查,让我们认为凶手的目标可能是鸠村班,所以,我们对鸠村班的人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同时也是监视,因为我们怀疑,凶手可能也是鸠村班的人,否则,他不会对鸠村和仓木的行踪那么了解。

    但是,第三个案子的发生,彻底打碎了我们的这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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