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综治活动-《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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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料这位士兵不但心理素质不佳,甚至连军事素质也一般。小偷被交给他之后,他自己糊里糊涂的就接了过来。可他一没控制住小偷的手段,二来没有控制住小偷的能力,第三连控制住小偷的警惕性都没有。
就在汽车到站开门的时候,那个小偷利用这名士兵的松懈,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手,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柄水果刀来就给了这名士兵一刀。趁着这名士兵和车上乘客慌乱的时候,这小偷趁机就逃之夭夭了。而那名被刀刺伤的士兵,见血以后更是吓得大叫,根本没有表现出一点军人的刚强和勇猛的作风。至于带伤去追小偷这种事,反正他是没做出来的。
这事儿说出来够丢人的,车上几十个乘客亲眼目睹了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很多乘客见士兵被用刀刺伤之后,还主动过来帮且这名士兵来着。虽然也有乘客追下车去,试图抓住那名行凶的小偷,但此时那名小偷早已经跑远,人们已经是追之不及了。
后来警察也来了,把这名士兵送去了医院,包扎了伤口,也做了笔录。但最关键的是,这件事的恶果已经出现了。
由于当时车上有几十名乘客目睹了这件事的全过程,这名士兵的拙劣表现让老百姓们相当不满。民间甚至流传一句话:现在这些少爷兵,是真不行,将来出点什么事儿还得让老百姓保护他们!
更要命的是,警察带这名士兵去医院治伤时,发现那名小偷给他造成的伤口也就是不到一厘米宽,深也就一公分的小伤口。实际上有经验的警察一眼就看出来造成这种伤势的小偷是什么意思了,这种级别的伤势就是小偷用来吓唬人的。
实际上这样用刀的小偷绝对是懂得所谓道儿上规矩的人,他们非常清楚用刀伤人的后果是什么。所以用刀的时候故意掐着刀刃的一半儿伤人,哪怕行凶过程看起来挺吓人,但实际上这种伤患都不会留下什么严重后果,就算将来被警察抓住了也不好按重罪定案。
这种伤势也根本算不上重,也就算得上是轻微伤而已。除了会流点血之外,几乎连缝针都用不上。可就是这么点小伤,也把这名士兵紧张得神经兮兮的,一点都不像军人该有的样子。
等警察把这名士兵护送回部队,这件事儿差不多就被全团官兵都知道了。袁团长此时还没有确定离开特警团,在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后干脆是大发雷霆。
袁团长治军是极为严格的,战士平常出营不许惹事。但如果遇到社会上的人敢于挑衅和污辱士兵的话,那就要求士兵泼出命也得打回来。打赢了回来顶多挨顿骂,打不赢回来说不定还会关禁闭受处分。
为什么?作为军人,连挑衅污辱你的人你都不敢揍他,你都不赢,你还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个兵?你还有什么资格保卫国家?你连自己的荣誉都保护不了,你还保护什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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