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偷娃贼-《大秦龙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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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害怕自己得罪贵人,凑上去睁大眼睛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终依旧摇了摇头:“真不认得。”
“不认得就好。”
听到小贩的肯定回答,又见战马吃得差不多,小声地嘀咕完这句话,唐霄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跨上马背,鞭子忙不迭地抽在马屁股上,战马吃痛飞奔出去,转瞬之间就消失在街尾。
听到身后不断传来小贩的破口大骂,唐霄觉得自己真特么的机灵。
城内不准纵马狂奔,在确认小贩没有跟上来后,唐霄就下了马,牵着马朝着家中走去。
没有商铺的街道看不太清路,油灯在这个时代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用得起的,没人愿意将自家那点光亮借给过路的人照明。
一个月的高强度训练,硬生生的把唐霄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奶油小生,变成一个皮肤黝黑的健壮少年,加上穿的蒙家军军服和挑的战马好死不死也是通体黑色,一人一马简直与黑夜融为一体,一路上不知道撞到多少行人。
有个醉鬼撞上唐霄后,居然顺势对他掏出自己的小兄弟,准备痛痛快快地放水,幸亏他视力够好,直接一记手刀砍在那人脖颈上,不然还没到家就得惹上一身尿骚。
嘭!
唐霄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人撞到,每次自己看到人都会提前让开,但就跟见了鬼似的,对方最后偏偏还是会撞上来。
这回那人跑的速度太快,撞到唐霄身上竟被弹了出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唐霄挨了这一下也不好受,揉了揉胸口没好气地骂道:“大晚上的跑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倒地那人脾气也是好,闻言急忙起身,不住地点头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这有急事,实在没注意,您见谅,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您在哪儿呢?”
一听这话,唐霄更是气得肺都快炸了,破口骂道:“瞎了你的狗眼,小爷我在这。”
虽然身上黑,但是唐霄牙口好,一口闪闪发亮的大白牙在黑夜里成了别人能够找到他所在的唯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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