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突发事件-《我在泰国开店卖佛牌》
明哥的老婆顿时不高兴:“我可告诉你老李,别啥话都扯,那是你自己瞎猜的吗?还是你看到了?”这人笑着说还用看啊,干啥买卖两三个月就赚好几百万。而且田老板还是在泰国专门卖这玩意的商人,他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你转运发财之前几个月就出现了,你们说巧不巧。
有人点头说:“我也听说过,说那个什么养小鬼可厉害了,只要你养上,就跟供观音似的,许什么愿就来什么愿,那才灵呢!”
“可不!”那个老李笑,“连没有生育能力的人都能让老婆怀孕,好事都让他明哥给赶上啦!”
这话刚落,明哥就把筷子扔在桌上,弹起老高:“你他妈的嘴放干净点儿,谁没有生育能力?”老李有些发愣,说你没有生育能力这事谁都知道啊,有什么可生气的。看来这是明哥最忌讳的,他抄起桌上的半杯啤酒就扔过去,正好打在那老李脸上。老李大怒,抓起桌上半瓶啤酒扔过去。明哥躲得挺快,啤酒瓶砸在身后墙上,摔得粉碎。这下可遭了,两人冲过去就打,那老李虽然个高,但很瘦,像竹竿成精似的。而明哥人高马大,力气也猛,几拳就把那老李打得满脸是血。
大家当然都过去拉架,老李吃了大亏,抹着脸上的血,骂着:“自己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还怕人说啊?养小鬼就养了呗,有啥不能说?你本来就没有生育能力,有啥不能说?我又没骂你家祖宗!”
明哥更生气:“你他妈看见我养小鬼了啊,田老板是卖泰国佛牌的,我就得养小鬼吗?那我要是认识个拉皮条的,是不是你得说我开个妓院了?”
老李说:“你不用抬杠!那天我送单位领导去机场都看见啦,你们夫妻俩跟田老板三个人进的机场大厅,别告诉我你们三个人一块去旅游,他当电灯泡!”听了这话我很意外,没想到这老李是给单位开车的,那天我和明哥夫妻共同出发飞到北京,居然能被他给撞到,沈阳真是太小了。明哥夫妻俩明显也没想到有这事,连忙承认说你肯定是看错人。
“我能看错人?”老李冷笑,“我视力都够开飞机的,你就承认得了!行啊明哥,挺赶时髦的呢,人家都是港台明星去泰国养小鬼,你一个东北老爷们也去。别说,有效果啊,不光发大财买宝马,没生育能力也能让老婆怀孕,你厉害!”
明哥大叫:“你他妈的再提,我今天就不让你出饭店的门,你信不信?”两人又争执起来,混乱中明哥把饭桌也掀了,杯盘酒菜撒得满地都是,我们这些人也都跑出包间。只留下几个和老李、明哥夫妻关系最好的劝架。服务员和老板都过来拉,好不容易把人都清出来,分成两组在大厅中又吵了一会儿,这才被拉走。不少食客纷纷离开,生怕溅身上血。
参与饭局的人都从饭店里走出来,看到明哥和老李已经不再吵架,就各自打算散去。我和马壮过马路站在路边打车,这时看到明哥和老李也在朋友的陪伴下出来,两人分左右而行。明哥的那辆宝马停在西侧,老李则向东面走去,看来今晚这事就算到此为止。我看到明哥掏钥匙打开车门,忽然嘿嘿笑起来,马壮问:“他怎么回事,笑啥呢?”
这时,看到明哥朝老李的方向大声说:“这事没完,你给我小心点儿!”
本来这是争吵之后的习惯用语,但那个老李可能是因为吃了亏,所以回头来了句:“先把你的不孕不育症治好,再跟我扯淡吧。”这下可惹了事,明哥就像被点燃的炮仗,骂着打开宝马车的后备箱,拿出一样什么东西,然后迅速冲向老李。明哥的老婆和两个朋友没拽住,我看到明哥手里拿着那东西,追上老李就是一下,好像是把刀。那老李叫了声,朋友拦住明哥,老李向前跑了几步,摔在地上,支撑几下没爬起来,就不再动了。
我大惊,刚要过马路去看,被马壮拉住:“别过去!等警察来就说不清楚了,我们可能都得有麻烦!”这时有辆出租车驶来,马壮过去拦住,我俩上了车。司机边开车边说,马路对面是不是在打架,我俩都说好像是。在汽车缓缓驶开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到明哥走到躺在地上的老李面前,似乎用手抹了些什么,又在脸上抹着。
过后的事是马壮讲的,原来那晚明哥从汽车后备箱拿出的是一把军用*,据说是从云南带回来的,还是军品。正扎在老李小腹,*那种东西,能在人体表面弄出三角形的创伤,很难缝合不说,还会让人流血不止,以前多配备军队,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让敌人士兵伤亡。用在老李身上也有效,血流得满地都是,好在他命大,急救车送到医院很及时,这条命总算抢救回来了。
明哥回家后不久,他老婆就打电话给派出所报案,也算是替丈夫投案自首。
警方在仔细调查当晚的饭局之后,把所有参与者都带到分局问话,包括我和马壮。我俩实话实说,养小鬼的事也没瞒着,警方也从明哥家里搜出了那个装在木盒中的小鬼。可能是检查之后没发现什么特殊,当然也没采信这类“封建迷信”内容,于是我和马壮也就没什么事。不出意外的话,明哥肯定会被因故意伤害而判刑,但据明哥老婆讲,他在看守所的时候好像有些不太正常,不是哈哈大笑说杀得好,就是哭起来没完,似乎很后悔。
我给高雄打电话,说了这个事,担忧地说明哥的老婆会不会找我麻烦。高雄在听到我的详细讲述后,又问:“被捅的那个家伙,在从饭店出来的时候,说了句什么?你再重复一遍?”
“他是说‘先把你的不孕不育症治好,再跟我扯淡’啊,怎么?”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