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陈顺才的梦想-《振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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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跟着大汗抢西边,就数在山东收获最为丰盛。
比起畿辅来,山东的府县富得流油,尤其是运河沿线,粮食银子抢都抢不完。
陈顺才还记得在临清时,跟着哈勒泰主子抢了一家豪商,光是银子就装了满满一麻袋,拖回口外的途中累死了三匹驮马。
虽然连年战乱,山东已不比几年前,却也肯定是比京畿地区富庶的。
摄政王既然派石主子率兵武力收取山东,肯定是对拥护明朝的官绅不满。按照满洲人的传统,势必会对这些府县实行屠城。
只要一屠城,城中的财富不都是他们的了吗?
纵然有觉罗巴哈纳主子统领的满洲正蓝旗同行,财富也足够分。
想到这里,陈顺才便吞下一口吐沫。
他已打定主意,这次前往山东不但要抢掠银子,还要抢个女人回来。现在他已经不是当年的包衣阿哈了,而是个高贵的旗人。
旗人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女人?
偏偏京师的女子都被满八旗的未婚旗人盯上了,即便剩下一些,也是留给蒙八旗的,陈顺才要想抢一个来绝不容易。
故而他才退而求其次,决定从山东抢一个回来。
恩,要抢一个胸大屁股圆的,这样好生养。
抢,抢他娘的!
陈顺才双眼露出野兽般的贪婪目光,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便在这时,石廷柱宣布此次出兵山东,汉军厢红旗兵丁抢掠的银钱只用上交一半,其余皆可自留。
一时间校场内众人皆振臂高呼:“大清万岁,大清万岁!”
陈顺才眼角有热泪划过,心中暖洋洋的。
石主子对我们可真好啊,有个这样的主子便是战死也值了!
......
......
南京,乾清宫。
东暖阁御案上摆着一份奏疏。
奏疏是内阁首辅史可法上的,内容很简单——乞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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