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没错。 就是枪。 米国警察局,都配备着武器库,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警用防暴枪支,从警用手枪到自动武器,应有尽有。 最重要的是,免费!不要钱! 这比起需要支付100个小时生命,才能购买一把手枪的自动贩卖机,诱惑力当然大得多。 这场绝地游戏开启不足半小时,主要战场已经转移到了警察局周围。惨叫声、厮杀声、枪声,环绕警察局四起。 杜牧的最直接感受,就是周围的冒险者越来越密集。 “砰!”一个人从天而降,就落在杜牧前不足一米处。 杜牧吓了一跳,倒退一步。 这人被摔得满脸是血,晃晃脑袋爬起来。 他一身范思哲的高级私人订制西装,这一身西装在过去的世界,少说值六位数美金,足以让他看起来像个人生赢家。但眼下这身西装已经破破烂烂,甚至比杜牧穿的还破。 但这男人已经毫不在意了,他身上文明世界气质,也所剩无几,他只剩下半条命,身上破破烂烂,遍体鳞伤,脖子上被人撕咬的齿痕触目惊心,大腿动脉也被什么锋利的利器刺穿,喷涌的鲜血,将他一条裤腿彻底染红,但他眼神已经恢复了几万年前,人类的祖先——智人和尼安德特人厮杀时的神情··· 那就是丛林法则,血腥杀戮! 强者为王,弱者只配当食物! 这人举起一把叉子,西方餐桌上很长很锋利的那种,恶狠狠向杜牧徐徐逼近而来。 穿高级皮鞋的脚,此时却仿佛几万年前人类祖先,狩猎时迈出的赤脚,充满了战斗和狩猎的节奏···· 杜牧叹了口气。 人,果然是可塑性极强的动物。 虽然进入这战场还不到一个小时,但在血肉横飞的杀戮修罗场中,这位文明世界的人生赢家,已经转职成为了半个合格的丛林杀手,至少架势上是这样··· 眼看一场肉搏不可避免,突然杜牧看到这位哥们的眼神,突然向上翻起,翻出了白眼。 杜牧懵逼:“???遇敌翻白眼?这是什么骚操作?要眼神杀吗?” 那男人的身体,也突然如同害了风寒一般,剧烈抖动起来,一下下痉挛抽动,要说样子,很像白癜风患者发作起来。 杜牧皱起眉头,向后退了一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