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歌曲合作-《再来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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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诚没想到胡大才子竟然在这个时候找到他,说是商谈《新贵妃醉酒》这一首歌的继续合作事宜。
这是要赤果果的打脸梁东啊。
不过送上门的好处,江诚当然是要选择接受的。
《新贵妃醉酒》这首歌是通过好声音舞台宣传出去的,此时就在已获得好声音授权的扣扣音乐上播放,其他各种渠道播放的这首歌,便都是属于盗版的。
但《新贵妃醉酒》这首歌现在虽然在扣扣音乐上播出,可胡大才子也有权勒令将这首歌下架,或是要求分享这首歌的盈利。
目前扣扣音乐播出这首歌,虽然也用作商业盈利的用途,但扣扣音乐也会根据音乐著作权的条款规定,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胡大才子支付报酬。
江诚作为将《新贵妃醉酒》这首歌唱火的歌手,自然也就进入了胡大才子的视线,对方找上门合作也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江诚暂时还是表示了婉拒,言及目前没有时间去商谈合作项目,对方倒是可以将合作的合同协议条款发给他,有时间他会看看。
胡大才子显然没料到,自己都主动找上门了,江诚这么一个新人歌手竟然不是第一时间感激涕零激动万分,却还沉得住气。
不过他得知江诚要出国几天后,也就表示理解。
二人互相加了微信好友,胡大才子直接通过微信将合同条款发给江诚过目。
江诚简单看了一下合同条款的条条框框,感觉有些头大。
这种法律合约上的知识,他是十分欠缺的。
但其中有些条款,他倒是看得懂。
例如他若是以《新贵妃醉酒》盈利,无论是演唱会形式,还是发唱片/MV或者走各种音乐渠道形式,对方都需要从中获得盈利的百分之五十充当版权费。
这不可谓不是狮子大开口。
卖力唱歌的是江诚,对方坐着却就收去一半的利润,实在太狠。
当然,这种条款,明显还是有商榷余地的。
对方漫天要价,江诚也可以坐地还钱。
“对于我来说,这首歌赚的钱尚且还是其次,主要是把这首歌抓在我手里,彻底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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