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野猪-《奶爸的田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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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赫默然,然后说道:“不用谢。”

    其实该说谢的不是她。

    随后他们就不咸不淡的开始闲聊,江予桐说,她和那一伙年轻人,是专程慕名过来体验小莲山风光的。

    昨晚为了看日出,还在山顶扎了帐篷。山间的日出真是美,眼看着那抹桔色的太阳渐渐出来,天空逐渐泛白,透着那股静谧和安逸,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

    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一伙人看完了日出,心满意足的走下来。然后就碰见了一窝小动物。对山林没什么见识的他们,见那窝小东西长得特别,以为发现了什么新鲜物种,说要拍些照片回去研究。

    其实也就是想瞎显摆。

    当时拍照的时候,没有见到大家伙,想必是出去觅食去了。可是照片刚刚拍完,一头黑色的庞然大物嗥叫着冲了过来,这一群人吓得四散逃跑。

    周强曾经离野猪崽最近,那里留下了他的气息,于是野猪就拼命的追他。

    也算他们运气好,江予桐往这边跑着呼救,刚好遇到了程赫他们。要不然,以周强那样的状态,必死无疑。

    说起来,这样的过程山民们没有见过,但还真跟他们预估的差不多。在深山里搜寻了一辈子,有的是经验。

    一个多小时后,警察们才匆匆赶来。

    母野猪的尸体还是原地摆着,没有人拖动过。警察们仔细看了四周的痕迹,又问了每个人的说词,知道程赫杀野猪也是情非得已。

    他们仔细的打量着野猪,和它头上的那个致命伤,暗自感到惊讶。

    他们知道,野猪有一种独特的习性,那就是没事的时候,它们会在一些松树树干上蹭,黏黏的树脂粘在它们的皮上后,再在泥里打滚,泥和松树脂凝固在身上,日积月累,会形成一道又硬又厚的“盔甲”,刀都砍不进。

    可以说,它们的弱点也只有口腔内了。

    但是那个抱着孩子的年轻人,却能在这个仅有的弱点下,杀了野猪而救人。而他凭借的,仅仅是一根树棍子而已。

    与凶恶的野猪作战,尤其还是近距离,这需要怎样的胆识和气魄?

    他们看向程赫的眼里,别有一番意味。

    案情很明了,程赫既然是为了救人而杀的野猪,自然不会判他的罪。而周强因为给野猪崽拍照,引得母野猪护崽而发狂,这行为是不对的。

    但看在他已经受伤的情况下,警察们采取了严肃教育后,让他的朋友们赶快送他下山医治,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至于那头野猪的尸体,警察们判定交给这一伙山民们处置,但有一条,不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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