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魔法天才-《无限之至尊巫师》


    第(1/3)页

    凯瑟琳并不怕吃苦。

    刚逃亡那会儿,她真是没少吃苦。

    凯恩太小尚未觉醒力量。

    斯坦利是个蠢货兼自私鬼,只紧着自己。

    两人也没有逃亡的经验,那真是惶惶丧家犬的日子。

    熬过那段艰辛日子的她,完全不似一般纯血巫师家庭出身的巫师般娇贵,而是像野草般粗韧坚强。

    她现在主要是替凯恩不值。

    “我儿子是大巫转世,魔力血脉与前世才学同时觉醒。生来就能完美掌控魔力,从无魔力暴动之说。”

    “三岁完成对方利家族和沙菲克家族秘传魔典的重新编写。”

    “四岁博览群书,以龙皮为封面,龙骨为框架,打造魔法宝具《巫师千法书》。”

    “五岁时已经是魔药大师,发明药剂超过四十种。甚至有惊世骇俗的血脉强化药剂。”

    “六岁后无杖施法,独有的黑暗系魔法永眠之触,抬手就能令长老级吸血鬼灰飞烟灭。”

    “明明是俯瞰众生的强者,却因时局家世拖累,不得不低调行事,委屈自己,真的是不甘心!”

    作为母亲,凯瑟琳早就想向整个世界炫耀自家儿子的空前绝后。

    她有些等不及了,她的心思,她的愿望,她的城府,真的不能跟凯恩比。

    凯恩注意到了这一点,在他的顺势而为,刻意操作下,将凯瑟琳调教成脑残粉,正是因为如此,凯瑟琳才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演员。

    听的进话,并且能一丝不苟的执行。这已经不容易,更何况发令方是个孩子。

    没错,他的心理年纪并不小,但以貌取人是人类的天性。

    所以即便他已经一次次用正确和成功证明自己的能力,仍旧是觉得必须用上魔法技艺,来强化凯瑟琳。

    否则,凯瑟琳就会像逃亡路上他遭遇的那些追杀者般,总是不愿意相信他才是沙菲克一家中最危险、最强大的那个。

    他的瘦小、他的病弱,都会让凯瑟琳母爱泛滥,从觉得他需要呵护开始,认为他不行,至少某些方面不行。

    没用,很多时候讲道理没用,听不进去,即使听进去了,也不代表能做到。

    而他不但需要凯瑟琳做到,还得做好。

    凯恩走过去为凯瑟琳紧了紧身上的貂皮衣。

    那是很老气的一件皮草,哪怕是在巫师界,也只有那种半疯半傻的,不修边幅的巫婆才会穿,但它是保暖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