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重生了,有缘遇到曾经的梦中情人,不把他弄上手,那他还是真男人吗? 遥想当年自己就发誓要将对方占为己有。 现在有机会做到,难道还要放手? 让对方被别的男人染指,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在别的男人身下承欢!? 不可能—— 王子辉性格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有自知之明。 他承认。 自己就是一个人渣,败类。 嗯 主要私德有缺,简单说,妈的,他就是个花心男人! 权财色——他都贪。 女色方面更是贪婪,不说是色中饿鬼,就是喜欢各种漂亮的女人,将对方占为己有!! 以前是敢想没能力。 现在是即敢想,又有实施的可能。 那向来雷厉风行的王子辉也不拖拖拉拉,肯定是想尽办法把对方得到手啊! 至于燕轻语、金沙以后她们宫斗什么的,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大不了以后赚到钱。 在魔都、或者国内其他地方到处买多点别墅,金屋藏娇。 学一学奥门的何赌王让她们分居各地 不碰面就行了。 反正金沙这个未来校花蓝菲琳,他王子辉要定了! 不过王子辉知道 泡妞之事不能操之过急。 现在两人才刚刚熟悉,虽然察觉到对方对自己有好感,似乎还有点小崇拜,但是太急色恐怕会把对方吓跑。 ······ ...... 想到这里。 王子辉另一个点头又飞快闪过,“金沙声色甜美干净,自己也记得一些经典歌曲,像是‘星月神话’这种本来就是对方作品的,倒是可以写出来送给对方,博取好感。” 歌词倒好说,现在王子辉记忆好的不得了,很多歌歌词就那么点,不比小说字数动不动上百万的,抄几首出来难不倒他。 关键是谱曲。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