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其实这次来东林市,陆子安也有着自己的考量。 技艺越熟练,他就越感觉自己知识的匮乏,他需要接触更广袤的世界。 或许,敦煌那个订单会是一个转折点…… 还没等他想完,就已经到了书社大厅。 “哎呀这位就是陆小友啊,果然玉树临风。” “来来来,墨都研好了,专等着你了。” 陆子安被人簇拥着,直接就往桌边去了。 沈曼歌正准备跟过去,看到邹凯站在右边的台阶上朝她招手。 “你在这干什么?”沈曼歌皱眉看着他。 邹凯嘿嘿笑了一声,指了指台阶下的摄像机:“我不是喜欢录点视频什么的嘛,这回是被我爷爷逮过来当苦力的!你跟我站一块吧,陆大师身边挤太多人你啥都看不着,我们站高点反而看得清些。” 仔细一想,是这么个理儿。 沈曼歌表示非常赞同!邹凯心地还是很好的! 结果刚站稳,邹凯就低声道:“曼曼你看,从这个角度,有没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感觉?你想象一下,你就是女王,陆大师就是你的臣民,你拿着小皮……” 一声惨叫强行截断在喉咙里,他后头的话嘎然而止。 沈曼歌优雅地收回脚:“别惹我,明白?” 明白明白,很明白了。 众人非常期待,陆子安也就没客气,想了想就挥毫写下【高山仰止】四字。 笔是书社准备的狼毫笔,手感极好。 狼毫用的并不是草原的狼,而是黄鼠狼的毛,这种笔比兔毫稍软,弹性较大,写出来的字苍劲有力。 他写的是行草书,行草书讲究的就是一个气势,书随心动,笔由心发,方能显示行草的那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陆子安行笔沉着而痛快,借助于八面出锋,自然地显示出墨色浓淡,湿中有干,干中有湿,浓中有淡,淡中有浓,简简单单一幅字紧密却又互相揖让,竟仿佛拥有千万般变化,极富节奏感。 “好字!”旁边一老者一抚掌:“笔速急掣,狂狷一路,好!” 另一个连连点头:“果真是妙啊!于变化中有呼应,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这才是墨趣!”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