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又立flag了-《放开那个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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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言难尽,懂的自然会懂,大家自行领会。
言归正传。
十来里路,愣是走了一个多小时,当白河赶到酒庄时,就已经快要中午了,正好饿了,就干脆在兰家别院吃了午饭再说,反正也就在酒庄隔壁而已。
饭后不久,小萝莉就把甑子送到了,顺带的,她居然还带着四喜叔。
“圆儿,你真是太有我心了,简直是少爷的贴心小棉袄啊,哈哈!”白河乐不可支,要不是有人在旁看着,他恨不得又啃她一口了。
有四喜叔这个“熟手”在,又有原先做的甑子做模板,真的能省不少功夫。至少,改造酒甑子这一块就完全不用他操心了。而且四喜叔也是姓林,是自家人,忠诚可靠,不怕他泄密。
小萝莉很是好奇:“少爷,小棉袄是什么啊?”
“小棉袄就是……”
汗,白河这才想起这世界的棉花还在后花园里种着呢,又哪里来的小棉袄?闻言便笑道:“就是小心肝,你是少爷的知心小心肝。”
“小心肝,我是少爷的小心肝……”小萝莉这回听懂了,又是欢喜又是羞涩,小脸红扑扑的,像个小苹果。
懒得理这有早熟倾向的小丫头,白河便开始交待四喜叔带着兰家的工匠开始改造酒甑子,而且一改就是十套,这样研究起方子来也比较方便快捷一点。
毕竟咱现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兰家就有大把酿酒的老师傅,同样忠诚可靠,不用白不用,咱就动动嘴,让他们去跑断腿就好。
想来出门前二小姐就已经交代过四喜叔的,闻言二话不说就带人去忙活开了。
趁着这功夫,白河便让人拿来笔墨纸砚,开始制作表格,想着一会用来记录实验数据。结果还没动笔,他就十分干脆的把笔一扔:“妈妈的!这破毛笔咱驾驭不来啊,要是有圆珠笔就好了,要不铅笔也行啊!……咦?铅笔,哦,对了,铅笔……”大喊一声,“圆儿,去给少爷拔几根鹅毛来,要不鸡毛鸭毛也行,总之要够粗壮,最好就要尾巴或者翅膀上的长根的。”
铅笔当然是没有的了,咱虽然知道铅笔的笔芯主要成分是石墨加黏土制作而成,捣鼓一番的话,估计也能弄出来,但现在也没时间去捣鼓啊不是吗?时间就是金钱,最重要的就是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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