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拦马墙之战(中)】-《双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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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力尔特原本是北庭军百户,能在强手如林的北庭军里爬到百户这个位置,其勇猛善战自不待言。被调至汉军左营任副千户的他,在营中的地位威势,远远超过上官千户汉将。忽失海牙说到底只信任自己的同族亲将,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将自己的战斗意志贯彻下去,其余汉军、新附军,都是亡国败将降兵,有何资格得到重视信任?

    古力尔特摘下铁盔朝侍骑怀里一扔,双腿一夹,驱马冲出阵列,拔出沉重的厚背弯刀向桥对面一指,扬起那满是横肉与伤疤的大毛脸,杀气腾腾对即将出战的汉军左营三百士卒大吼:“跟我古力尔特打仗,只有两条路,要么生,要么死!冲过桥,杀进那两道墙,就生。冲不过,杀不进,或者敢后退——死!”

    汉军士卒齐齐举枪顿地,连呼三声:“吼!吼!吼!”

    在士卒气势攀上高峰时,古力尔特接过侍骑送来的头盔戴上,大弯刀用力一劈,戟指拦马墙,五官扭曲,腥沫四溅:“杀!”

    “杀!”

    三百汉军,枪牌手居前,弓手居中,刀斧手居后,脚步轰隆,奔向木桥。古力尔特与侍骑、护旗、金鼓跟随在后,更后边的是数十个扛竹梯的役夫。

    忽失海牙一动,龙雀军也立即行动,他们接到的军令后半句是“敌若动我先动。”

    第一道拦马墙后面,沈平波提起平放身边的丈二锥枪。这种锥枪有四棱,坚固难折,破甲最利,因形似麦穗,又称麦穗枪,在宋军枪九色里,最为犀利。沈平波手掌握在枪杆后三分之一处,那里有一圈铁质枪格,类似刀剑的护格,枪一举起,像把超长矛剑。虽然有点不习惯,但不得不承认,多加了这一圈枪格,杀敌时穿刺力更为强劲,而且也不用担心敌人喷溅的浓稠血浆顺枪杆流下时使得手掌打滑了。

    宋军枪九色里共有十一种枪,用于战阵厮杀的有十种,但无论哪一种,都没有枪格这个装置。这其实是赵猎的“发明”,他直接把西方骑士用的骑枪长铁套护手,简化成一个枪格套,从枪尾部套入。这样单手持枪刺杀时,握枪更稳定,穿透力更强。

    当然,这种枪格只能是单手持枪时才好用,若双手持枪则不方便,更没法使出各种枪术。不过宋军枪牌手都是一手持枪一手提盾,排列紧密,攻守兼备。至于枪术什么的,两军对阵,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一招分胜负,一击见生死,什么花招妙招绝招统统没用。

    沈平波身旁还斜倚着两杆飞梭枪,枪头形似梭镖,枪杆直而细长。这种枪是用于投掷的,破甲力很强,沈平波很擅长投掷飞梭枪,又快又准,不过这一手绝活在龙雀军却不受待见。火枪射速虽然慢,但安全性高,不像投标枪,大半身体都暴露出掩体,很容易成为箭矢的目标。沈平波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不是火枪兵,而是枪牌手,他要有自己的远程杀伤兵器。

    沈平波一手持枪,另一手整理藤笠与皮甲,然后提起长方尖底的步兵旁牌,步出凉棚,把竹哨塞在嘴里用力一吹:“哔——集合!准备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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