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八章 兄弟-《法爷的英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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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个声音,内瑟斯的心头猛地一紧,手上慢了一分。

    下一刻,“笃”的一声,一支漏网之箭擦破了内瑟斯黑曜石的身躯,在他的左腿外侧留下了一条长长的伤疤。

    ……………………

    雷克顿。

    曾经恕瑞玛最狂猛的飞升者——而对于内瑟斯来说,雷克顿先是自己的弟弟。

    出身平民的内瑟斯和雷克顿从小就不怎么一样,内瑟斯喜欢思考,喜欢总结,喜欢观察这个世界;而雷克顿则是喜欢战斗,喜欢争执,喜欢按照命令行事。

    因为这种固执和好斗,雷克顿的童年大多是鼻青脸肿的——小孩子之间的辱骂到了雷克顿这里往往会发展为一场战斗,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雷克顿都是一个不安于现状的定时炸弹。

    了解自己弟弟的内瑟斯在思考之后,主动提出要内瑟斯去参军——按照他的说法,军队的纪律会让好斗的雷克顿找到人生的意义。

    而雷克顿对自己的哥哥一向言听计从,在年龄达到了最低的要求之后(实际上并没有,当时在太阳学院的内瑟斯动用了一点小小的人脉),他离开了家乡,加入了恕瑞玛帝国的军队。

    事情就如内瑟斯所预期的那样——雷克顿在军队之中收获颇丰,很快就步步晋升,在山口背水一战中甚至还赢得了“恕瑞玛的守门人”这样的名号。

    率领一支奇兵小队,雷克顿以一敌十直面来犯敌军,力求尽量为城市疏散拖延时间——当时没人认为雷克顿有机会在这场战斗中幸存,更别提获胜,但他在山口坚守了一天一夜,直到内瑟斯的援军赶到时,最终只有三五名士兵依然挺立,全都伤痕累累。

    在那个恕瑞玛帝国疯狂扩张的时代,雷克顿是最无畏的急先锋。

    但在内瑟斯的眼里,他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弟弟——就像是在雷克顿的眼里,内瑟斯是无所不能的哥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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