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分身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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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刘大刀一副轻浮的样子,其实他心中和明镜一样清楚。
一般像这样带着斗篷的人要么性格孤僻,要么就是从外地逃亡过来,不愿暴露身份的人。
而王锋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但是却能随手拿出黄金,在刘大刀看来,绝对是外地的一个大富人家,遭人灭门,这才逃到这里。
这样的人都没有什么背景,孤单一人,修为低,是他的主要目标。
“我是流风城的人。”王锋摇了摇头,实际上他正在思考这三人要不要杀了。
不论做什么,做的多了就会产生一种无所谓的心理疲劳。
杀人,也是一样。
吃了刘能那一次亏之后,仁慈已经渐渐远离王锋。
而且,相比于仁慈,王锋更喜欢这种让人热血沸腾的感觉。
能用武力解决的问题,那就尽量不要讲道理。
如果刘大刀知道王锋此刻正在思考要不要杀了他们,绝对会吓得瘫软在地。
“嘿嘿,不是外地的?你刘大爷在流云城摸打滚爬二十多年,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你说不是就不是?赶紧交出身上的钱,不然打断了手脚,可别怪你刘大爷心狠。”
刘大刀也懒得废话,一把将手中的长刀抗在肩膀上,对着王锋狞笑道。
“你对流云城很熟?”
王锋盯着刘大刀。
即便是隔着一层斗篷的黑纱,刘大刀也感觉到了背脊有些发冷。
他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子,更不是眼高于顶的少爷,像他们这种混吃混喝的人,唯一的优点就是眼光毒辣。
几乎是感受到这股异样的同时,他心中就一惊。
眼前这个人不简单。
不过他能看出来,不代表他身后的两个混混也看的出来。
见到王锋那副浑不在意的样子,两人立马就怒了,直接越过刘大刀,冲了过去。
“妈的,让你拿钱就拿钱,叽叽歪歪哪有那么多废话!”
“非逼老子动手打断你的腿脚才知道疼?”
刘大刀从来没有这么一刻感觉自己身后这两个小弟是如此的**,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不过却顿在那里。
因为王锋动了,整个人直接化作一道黑影。
空气中传来两声令人心悸的骨裂之声,再度看清王锋的时候,两名上一刻还叫嚣的小弟就像一个空麻袋一样瘫软在地。
紧跟着又出现了让他不可思议的一幕,在黑衣人身上陡然间升起一团藏青色的火焰直接扑在两具尸体上。
顷刻间,地上留下一个被高温融化的深坑,两具尸体消失不见,仿佛从来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
“你叫刘大刀?”
王锋自顾自的走向刘大刀。
刘大刀呆了两秒钟,抗在肩膀上的长刀当啷一下掉落在地上,才将他惊醒。
旋即二话不说,双膝一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光棍无比。
“前辈,前辈笑的有眼不识泰山,饶命啊……”
刘大刀磕头如同捣蒜一样,每一下都结结实实的砸在地上,只是三下,他的额头就已经鲜血淋漓。
在生命面前,面子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从一个小混混变成聚灵四重修士的原因。
“我没说要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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