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任子滔从来不信命,不信轮回。 现实的世界太残酷,多年的经验只教会他,信自己。 所以在江男突然离世后,老态的江叔叔找到他,提出要给他一大笔钱,只为让他跟着回趟小镇的老家,让一个叫张瞎子按照他的模样扎个纸人给江男烧过去时,what? 一个瞎子能看到他的模样吗? 二,他并不在意江叔叔那点儿小钱。 三,为什么,这个荒唐的理由完全不能说服他。 不过,还是同意了。 在他回国背着父母和何惜悔婚时,知道了江叔叔突发脑溢血住院,他去探望,收到一个女孩的日记本。 那日记是从十三岁开始,一年又一年,女孩写了他的白球鞋,写了对他好人缘的羡慕,写她上学时期好喜欢林志颖,非说他长的就很像林志颖,写她偷偷看他的每个背影。 他足足看了一个星期,每晚在台灯下,是女孩的字迹伴着他入眠,让他也回想起很多青葱往事。 他也才弄明白,江叔叔为什么提出这个荒唐的请求,又为什么连他父母都没敢告诉,是直接联系的他。 恐怕江叔叔是看了女儿的日记,在给江男找个喜欢的伴,希望自己的女儿在那个世界并不孤单吧,想烧个纸人替代。 他在江叔叔的病床前答应了,驱车去了那个小镇,干了一件让自己过后都很法想象的事,让一个瞎子摸着他的脸摸了半个钟头。 还记得那瞎子问他:“要让我帮你看看命吗?” 他笑着说不。 他来,不是信命运,不是信轮回,不是信还有另一个世界。 是信爱。 信父亲对女儿的爱。 以及在最懵懂最美好的时光里,女孩对男孩的真心喜欢。 可他此刻,这是在哪里,还能说不信吗?这身上粉色的T恤是什么鬼。 还有另一个鬼。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