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可笑的是,薄熙之一直到死都未再续弦的事情,竟被传为了民国时期的一段佳话。 闺阁少女感叹他深情,文人赞美他高尚品德。 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讽刺的事情吗? 至始至终,慕流苏不过只是这场隔着阴阳的爱情故事里的牺牲品罢了,她的存在只用于体现男女主的爱是如何如何的情比金坚,就连阴阳和妻子都拆不散呢。 可是从头到尾,慕流苏有什么错呢? 可能她错就错在,不该在男女主的人鬼情未了里,占去薄熙之妻子的名分,充当了两人爱情的绊脚石罢。 但是民国时期的婚嫁沿袭旧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她自己能做主的吗? 就算慕流苏婚前对薄熙之这个温润如玉的大表哥有爱慕之情,婚后对薄熙之这个夫君有妻子之义,但这也不能成为女鬼艳彩恐吓她的理由啊。 女主凭什么理所当然的认为—— 只有你能现鬼身恐吓人,别人只要做出反击,就是罪大恶极,就该死了? 双标真的是不要太严重。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