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章 人靠衣裳马靠鞍-《乾龙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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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之后,洪天宝过来敲门。沈云已经收拾得妥妥当当,连头发都擦干,重新梳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没有准备大毛的衣服。”洪天宝见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布夹棉袍,得意的将手里抱着的镶银鼠毛的黑色羊皮大麾和一顶同色的羊皮帽塞给他,“这是我才来的那一年冬天置办的。不是什么好皮子。后两年置办的,皮子要好一些,却大了好多,你穿太肥。这两样,你先凑合着穿。吃过午饭,我陪你去新做几样。”
“我又不冷。”沈云抱在手里掂了掂,“死沉死沉的,我穿不惯。还是棉袍穿得舒服自在。”
洪天宝哼了一声:“我也知道棉袍穿着舒服些啊。在家里,我也是怎么舒服怎么穿的。但去外面,这样不行啊。在仙都,你穿个半旧不新的棉袍出去吃饭,小二连坐都不给你看。”说着,指了指他手里的羊皮大麾和帽子,“这两样也是寻常货色,去吃个牛全席勉强还行,要是穿着去衙门找钱师尊的那位老友,那里的门房都不会给你通传。”
“都这么势利?”沈云讶然。
洪天宝呵呵:“这叫‘人靠衣装马靠鞍’。”
好吧,他所说的一点儿夸大的成分也没有。
沈云换上皮大麾和皮帽子后,在屋里走了几步。
天,又热又觉,难受死了!
最后,洪天宝拗不过他,只得任他脱了下来,换回了原来的青布夹棉袍。
接着,两人依旧坐了老罗的马车,穿过小半个东城区去吃牛全席。
在那饭庄里,沈云都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因为洪天宝穿戴不俗,腰带上还别着有功名的人才能佩戴的玉饰,再加上长得虎背熊腰,油光水亮,所以,跑堂的伙计竟然将他当成了洪天宝的长随,刚开始时,只顾着满脸堆笑的向洪天宝点头哈腰,却连个正眼也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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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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