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歌手难混-《娱乐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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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怕得在后半年,具体时间还要看公司怎么决定,我们这种小歌手,哪有说话的权利啊!”宋思涵说道。

    如果不是与王晓馨关系不错,并且成立组合,宋思涵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熬几年才能有些小名气。

    歌手也好,演员也好,不是说有姿色就可以红,长得漂亮的人太多了,就算很出众,要是没有些关系也会被人踩在脚下。

    这个行业水深着呢!

    “那姐你呢?”林士豪有问。

    “下个月差不多了,我们现在已经宣传了。”林姿道。

    一提这话林姿就很郁闷,这个行业现在就是一个无底洞啊,前期投入钱实在太多了。

    她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只能靠林大宽给的零花钱来为自己宣传,说起来也是够不容易了。

    “宣传的事情……还想想个好办法才行。”林士豪点了点头。

    林士豪知道林姿没有钱,虽说父亲给的零花钱不少,但用这钱来宣传,不过是杯水车薪。

    所以必须要找一个更加合适、更加便捷的路来走。

    “你要帮姐宣传?”林姿问道。

    “等你专辑发行的时候和我说一声,办法不是一时想出来的。”林士豪也不敢打保票。

    至于要如何宣传,林士豪没有多说,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否被认可。

    算算时间,林姿专辑发行,林士豪也该高考了,高考过后他就有时间了,到时候他就可以尽情的折腾了。

    林士豪很期待高考快一点来临,快一点结束,他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呢尤其是林姿的宣传,这不仅仅是关系道林姿的发展,也和林士豪自己息息相关!

    董家的饭菜做的并没有多么的好吃,之所以高消费,无非就是环境好,档次高而已。

    林士豪没有吃好,这饭店里的饭菜都不如母亲白莉做的好吃呢!

    简单的吃了些,聊了些歌曲相关的事情,四人便走出了饭店,然后分开,各自回家。

    林士豪再一次目送美女离开,直至消失不见。

    “真是遗憾。”林士豪轻声道。

    “遗憾什么?”林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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