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章海船-《大宋天朝1630》


    第(1/3)页

    在大宋行商或者是拓殖海外,那可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大宋市舶司的律条中明明白白的写着,只有拥有适当的名位,才能够参与其中。

    换句话说,市舶司,也就是大宋朝的海关管理部门认为,不管是在海外行商还是拓殖,都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只有朝廷认为有足够风险抵抗能力的贵族领主们才适合进行这种投资,而且也只有他们也才有这种需求。

    当年海宋时期初年,贵族领主们在海外的领地经营,和大陆之间的各种交换,就构成了大宋整个的殖民贸易的主体。这条律令当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而设立的。

    当然现在来看,这条律令就显然很有些想当然了,它将大宋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员给格挡在了这个高风险,但同样也是高利润的行业之外,很有些不合时宜。

    但奇特的是,这条如此明显有问题的条律却一直被执行至今,几百年来从未改变。

    因此就不得不让人更深一步去想,或许这条律令,根本就是皇宋的贵族和官员们联合起来对这个行业的垄断,就像是历史上英格兰对海外颁发的私掠许可证一样,同样是为给这个行业设上一个常人无法逾越的门槛儿。

    有了认可的海商就是朝廷保护的海商,而没有认可的海商,那就是需要朝廷打击报复的海盗了。

    所以,在这个时代的海上,海盗这个词儿,并不是那么纯粹的负面。

    不过在大宋真正规模能做大的海商,那无论如何都还是需要在朝里为自己找上一个门庭的,如今大宋朝的海疆那么宽广,到了海上,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头,那真是寸步难行。

    毕竟谁也不可能做一辈子海盗不是?

    因此在大宋这海外行商的资格也同样是炙手可热,很多贵爵家,甚至自家根本什么都不用做,单单是出卖自家的这个资格就能在海商那里获得大量的抽水,赚的盆满钵满,甚至就据李哲所知,这东城里有很多人家就都是这么做的,一家子全靠这资格,就能维持一家生活,比起自己经营自己在海外那贫瘠的领地还更划算一些。

    在大宋,贵族领主阶层,海商,各地的殖民市场,彼此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流淌着黄金富贵河流的圆环,总之,围绕着大宋朝的这条冷峻如钢铁一般的市舶令,大宋朝可是没少得了各种各样的纷争。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