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兰森(上)-《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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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德沃库兰的那块飞地名叫兰森,就位于米亚那的东边,由一小片树林将大部分边境隔开。
这里距离美泉领的中心大约五公里,距离不算远,如果算两边边界之间的距离,更是只有两公里不到。
可以说,将其纳入美泉领并且有效统治的难度并不高,甚至可以每天派人走去那里查一次账,都用不着骑马。
这中间没有什么大路,但也没有什么阻遏来往的地形,就是普通的一条小土路而已,稍微有些弯曲,但也绕不了多少路,虽说是小路,但宽度足够他手下这点士兵行军了,这是洛明派去探路的人回报的。
根据计算,洛明手下这些士兵如果用正常速度行军,超不过一个小时就能走完这五公里,而且还保留着大量体力,可以直接投入作战。
若是跑步急行军的话半小时就足够,到达目的地时只要修整几分钟,也能恢复八成以上的战斗力,对一般的士兵什么的仍然是吊打。
毕竟兵贵神速,洛明没时间在行军中动不动消耗掉几个星期乃至数月。可惜他判断至少二十年之内都不太可能搞出机械化步兵,最多实现骡马化——那就必须让士兵练出一双铁脚板了。
在这方面他也花了不少心思,绑腿,养成洗脚的习惯,制订挑水泡的流程,统一换鞋并且放鞋垫,还准备了一些纯度较高的酒精用来消毒。
这也是他敢于说出全郡布武的口号的依仗之所在——当初讨伐那几个篡位表亲的时候,响应夏洛特的召唤前来的那些骑士们的军队行军的场面他可是看的分明,邓加尔也告诉了他公国军里的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
总而言之,最差的军队是压根排不起队列,稀稀拉拉如同小学生春游一般,根本不用指望他们的速度,一整天下来能走出个十公里都了不起;
中等的军队是能够排成队列,有一定的秩序和纪律,一小时大约能走接近三公里,每走一两小时就得修整一下,在路上大约能走六七个小时,跨越接近二十公里的距离;
上等的军队则靠严明赏罚和森严的军纪,以及日常的训练,保证每小时走四公里,几个小时修整一次,一天八个小时行军,能走三十公里。
洛明的兵,单纯在行军速度这方面,已经算得上是上等。若是再进一步加强的话,每小时走五公里,两三个小时休息一次,那么每天可以走接近四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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