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泉之权限(下)-《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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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泉眼秘文的三百枚金币,按照阿雅的估算,大约比它本身的成本高出两倍的价钱吧。

    而其中最重要的权限,对女神来说也根本没有损失。

    就像是大人物的权力一样,只要不滥用的话,自然不会有任何损耗——老板指挥一个底层白领去帮忙跑个腿,难道还会损失他一分钱么?

    将这个过程整理一下的话,就不难得出结论:女神花着别人的钱建造泉眼,然后为她自己增强力量,多余的钱还能投入教会的运营之中,实在是一种出色的运营模式。

    虽然泉眼秘文很贵,但总是有人能买得起的——甚至最奢侈的大富豪会买来放在自己的院子中作为景观。

    听说这门生意已经做了上百年——就算两百年吧,假设每年都卖出去二十枚,那也等于净赚八十万金币。洛萨公国净收入最高的一年也才十四万金币而已,可想而知这是怎样一笔巨款了。

    果然,不可小看天下英雄啊。

    洛明感慨的同时,手中那枚符文的核心中,已经模拟出了一道权限。

    ……这就和冒充老板的身份,去命令一个底层白领帮忙跑腿一样。

    而且在这过程中,还不能让泉水女神发现这件事,如果放在一千年之前,这才是最麻烦的事——那会儿的泉水女神才是半神,信徒也不多,全靠着一眼眼泉水的供给才维持着自己的力量,就像个穷鬼守财奴一样每天都要把泉水挨个清点一遍。有段时间,甚至往泉水中扔垃圾都可能遭受到微小的神罚。

    不过阿雅说过,如今天下的泉眼成千上万,而且大自然的地质变迁或者人力的挖掘本来也会制造出新的泉眼,再加上泉眼秘文这玩意儿卖出去的也不少,泉水女神现在并不会严查这种事了。

    女神的注意力已经更多地放在了洛萨公国这一方面——毕竟公国的信徒和公国本身的兴盛给她带来的神力,是天下泉水提供的那点力量的十倍以上。

    就像理论上偷窃国家财产是犯罪,但有段时间哪个工厂的工人都随手往家里揣俩零件也没人管一样,疏于管理的情况下,就会有漏洞可钻——那些管理者比起抓工人的小偷小摸来说,更愿意抓出个贪污犯,一个贪污犯造成的损失是一千个工人小偷小摸都比不上的。

    无数奥妙,就在此刻涌上了洛明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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