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尾声+第二卷楔子 软饭王-《重生美国当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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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现在的话来说袁燕倏先生的情商非常之高,口才更是当世无人所及,只要他本人愿意三言两语之间就能让人引他为知己,时人称,‘与小袁谈,如沐春风。’。”

    再加上他为人慷慨大方,从不计较阿堵物,性子又特别喜爱热闹。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只要是他定居下来之后,府上经常是宴席不断高朋满座。袁先生常说全世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他的朋友,并自诩为‘孟尝座下三千客,鸿渐席上五个师。’。(笔者注:钱学森就是号称能顶五个师的男人啊。)

    “不过同时呢,他性情狂放言语无忌,而且得罪起人来就往死里得罪。比如说他回国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中西文化第三次论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第一次中西文化正面的理论对恃是从1915年《新青年》创刊开始的。首次论战的焦点是关于中西文化差异的评价和认识。紧接着的第二次大规模的论战是在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新文化的传播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完全拒绝外来文化的论调已根本站不住脚。于是文化战线上又产生了以章士钊为代表的中西文化‘调和论’。”

    “中西文化的第三次论战是发生在1920年代初期。其主题是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和价值问题。梁启超自欧洲归国,1918年出版了《欧游心影录》并发表了大量观感,与此同时梁漱溟于1921年出版了《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他们两人殊途同归地认为:西方文化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紧接着‘便是中国文化复兴成为世界文化的时代。’”

    “胡适等人立刻起而应战。胡先生认为将来中国和印度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也就是西化,是无可质疑的。还有李大钊、瞿秋白等先生则开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参与这次论战。”

    “此时恰逢袁先生回到国内,当时有记者采访他对“二梁”之说的看法,袁先生居然是这么说的,梁任公为人如吕奉先,他的话听了怕污了自己的耳。梁瘦民长得像庞士元,他的书看了怕瞎了自己的眼……”(笔者注:梁启超在政治和学术上的善变是出了名的,不必多谈。天魔传人的好友梁漱溟的长相可以看照片的吗。其实熊十力就是这么评价二梁的。)

    “可想而知,这两句话一下子就把‘二梁’和他们的门生故旧同窗亲朋都给得罪了,凭空就树了一大帮子敌人。”

    “说到女人,一般人是因为钱多而女人多,可是袁先生恰恰相反,他是因为女人多而钱多。他与结发妻子南洋豪门千金魏明珠女士婚前约定一辈子不会纳妾,不过和他有过露水姻缘的中外女性不知凡几。另外,袁燕倏先生还‘养了’两位数以上的外室。”

    “而这些外室人人身家不菲,不是食品企业老板就是影视公司主席,不是服装行业龙头就是航运集团股东。当时坊间有人笑他是喝洋墨水,吃软和饭。袁燕倏本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大言不惭地放话,老子凭本事吃的软饭为什么不吃?有本事你们也去吃啊!”

    “据说他的父亲看到袁先生这样的说法非常震怒,要求他收回这番话不然就和他脱离父子关系。而袁燕倏先生对他父亲回道,脱离就脱离,脱离了父子关系之后,袁氏交易所的那个大窟窿跟他也就没有关系了。”

    “实际上他的妻子魏明珠就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一笔财富,据说魏家单单送出的嫁妆就价值三百万荷兰盾,折合一百二十万美金,二百四十万银圆!这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中国,时人曰:魏家嫁女,袁家吃饱。”

    “其实魏家是爪哇土生华人豪门之一,当时中国移民在爪哇分为土生华人(Perana  Kan)社会和新客(Totak)。中国向东南亚移民古已有之,据统计,鸦片战争之前爪哇的闽人占华侨总数的80%以上,当时清政府禁止华人离境,认为华侨“自弃王化“,对华侨采取敌视态度,故而大批华人移居爪哇的现象尚未出现。鸦片战争后以粤籍为主体的契约华工大批进入印尼,便成了粤籍华侨主体。原先迁入这里的闽人的后裔便是土生华人,占少数。而以“契约华工“为主体的“新客“占多数。而Perana  Kan比起Totak在政治经济上都占有绝对优势。”

    ”

    “南洋魏氏出自潮州,明代中期是潮汕魏氏最辉煌的时期。在当时对外贸易已初具规模。魏姓人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并形成一个颇具影响的航海航运大家族。仅居住澄海富砂的魏西斋一家,便拥有可直驶南洋诸国的大船18艘,他的后代称他为“航海公”。定居庵埠的魏姓儿自建了码头和仓库。揭阳、澄海、潮州三地魏氏,皆因为从事航海成为当地首富。”

    “明宪宗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朝廷派钦差大臣到潮州查办诲禁事宜。事业方兴未艾的潮汕航运家族,受到一次沉重打击。人被抓被扣被杀头。船只被烧,货物被充公。好几个村庄因此散乡。魏姓人称这次事件为“航海案”。而到了明末,魏忠贤倒台之后,东林党人自然众正盈朝,潮汕魏氏莫名其妙地被同姓的九千岁魏忠贤案所‘连累’,居然成了阉党。有好几个魏姓人居住的村落在这次事件中散乡。这两批魏氏族人来到了南洋之后就成为土生华人中的望族。”

    “不过实际上这笔三百万荷兰盾除了很小一部分是真正的嫁妆以外,另外的是当时南洋首富“糖王”黄仲涵的‘礼金’。不然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要知道在他死后黄蕙兰女士分到的遗产也不过只有五十万美金。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通过袁先生之手送给欧洲某些重要人士的贿赂。”

    “荷兰殖民者很早就垂涎于黄家的巨额财富。1921年,荷印政府以征收“战争税“、“双重收入税“为由,要黄仲涵缴3500万荷盾的税额,同时企图以7000万荷盾的价格收购其企业。黄仲涵不愿遭受勒索,予以拒绝,愤而迁居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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