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可我不要人生再烂俗-《重启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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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自己身上的重生桥段很烂俗,但是自己这一世的人生,绝不会再如前世一般,那么烂俗。
在心中给自己打了打气,李白将手机打开,找到了QQ阅读然后打开了《欢乐颂》第一部书。
是的,李白决定,他的第一桶金就要靠着这三部《欢乐颂》来赚了。
对不起了,阿耐妹子。你没了《欢乐颂》没准儿还能写出《痛苦颂》《悲伤颂》什么的,是吧。
心中默念一句,李白在准备好的稿纸上,开始做起了文抄公。
李白之所以选择先做文抄公,是他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
想要赚钱,现在作为一个正在享受暑假,然后暑假过后迈入高二的学生党来说,李白思考良久只有两种方法。
抄书,抄歌。
其实一开始李白是想要抄歌的,因为歌词字数少好吵啊!可惜最后还是放弃了。
因为你写了歌总要人买啊,可是李白现他根本不认识一个音乐圈的人啊!
而抄书就不同了,抄好了直接邮寄到出版社,就可以静待出版社编辑的答复了。
所以虽然抄书字数太多,相比于抄歌要辛苦不少,但李白不得不做这个最后的选择。
唉!好累!
在2o17年那种信息科技高度达的年代,李白只有在签名的时候动动笔,平时都是电脑手机pad。
这现在突然提笔,哪怕是照着抄,这才两千字,都是累的不行。
甩甩手,李白最终还是咬咬牙,坚持。
并且在心里给他自己打气,喵了个咪的难道你这瘪犊子有了这么好的金手指,还想如前世一般浑浑噩噩?
在这种激励下,李白挥笔不辍。
不知多久,一阵在这个时代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手机铃音响起,李白停下笔,拿起摆在华为p1o旁边的诺基亚11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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