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带着淘宝回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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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便是马车上的情景。她和秦心交谈得似乎还可以。秦心给她的感觉颇为文质彬彬。秦心还问她‘才女?’,那似乎是一种惊讶夹杂着赞叹的语气。不过‘才女’这个词,听着也着实让她觉得喜欢。
马车上,秦心似乎并不在意她喜欢“读册”这种癖好,而且还会跟她交流彼此所读的内容。即使秦心有的问题,听着有点怪,她是不认识的,但她也只以为自己说不定还见识浅薄着呢,暂时还没法回答上。后来,在下马车的时候,秦心还很是细心地扶她下马车。
想到这里,说真的,这样既长得让她觉得好看、又待她这么好的夫君……是的!她又有什么理由要觉得不满足呢。
毕竟这个时代,没见过面便洞房的太多太多了,而且其实这样的,才是真正的主流。或许像秦心这种,都拜过堂了,已成定局了,还纠结这个的,反而是另类了。不过,突然能够听到秦心这么说,这么照顾她的感受,而且还说也喜欢她,孟郑也的确是高兴。所以……孟郑很快便有了答案。
可能……说实话,孟郑也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夫妻之间的喜欢,另外,她现在也不好说,自己对秦心是哪种程度的喜欢,但毕竟,她跟秦心已经成婚了。既然已经是成婚了,那便代表她们已经是夫妻了,还有既然已经是夫妻了,那当然是要互相喜欢的,这才符合现在大周朝的礼。
所以最后!孟郑在坚定了一会后,又害羞道:“能、能够听到夫君说出‘如果你不喜欢我,我今晚绝对不会碰你,甚至连一根手指头都不会’,这么照顾我的感受,我很高兴。可夫君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呢,毕竟、毕竟无论怎么说,我们都已经是拜过堂成过亲的。既然夫君已经是我夫君,那我以后当然是要喜欢夫君才是。”
是的!这已经是一种定局。孟郑总不能说不喜欢秦心,现在去搞外遇吧。那是不可能的。
听完孟郑的话……
“这个时代的女人,果然够单纯!”秦心不免心想。不过这就好办了,秦心说道:“那你的意思是,你也喜欢我?”
“不讨厌。”孟郑害羞地回道。幸好夜色够浓,不然,秦心肯定可以看到,孟郑现在已经满脸殷红。
“呃……‘不讨厌’是什么意思。那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呢?”秦心又问。
隔壁郑河那边所有人听完后,都鄙视地翻着白眼,秦心是憨还是憨啊,这分明是孟郑不想直接说喜欢,才说的不讨厌,女孩子的心思还不懂么!简直是榆木脑袋啊。
谁知道秦心似乎还觉得气人气不够,又进一步说道,“如果你只能在喜欢和不喜欢两个中间选一个,不能用其他的词,当然你也可以用‘偏喜欢’,或者是‘喜欢比不喜欢要多一点点’这样的回答,那么你会选哪一个?”
“其实——不是我想逼你一定要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你的回答,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秦心忽然认真道。
孟郑似乎有点被秦心感染了,从害羞,也逐渐地正了正经。
“非、非要说吗?”。
“是的,非要。”秦心。
“那……那是喜欢比不喜欢要多一点点。”孟郑说完,然后扭过头去。
“就等你这句话!”秦心却是突然煞有介事地说道,然后很快便举起三根手指,对天誓道:“今天,我秦心对天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或许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认为,秦心不过是失心疯,突然便自顾自地说着让人不明所以的胡话,不过,这一番话后,秦心却解决了之前一直困扰他的问题。那就是,他未来的路该如何走的问题。
如果孟郑是不排斥他的,那他便可以为自己找一个借口——就算是当赘婿,成为孟郑背后的男人,一生名不显、声不彰,也是值得的。但如果孟郑是根本不喜欢他的,那他……当然很大的可能性是,先缓缓,等把孟郑泡到手再行夫妻之实。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秦心又不傻,孟郑是美女,放着个漂亮的老婆不吃简直是罪大恶极。不过其实最重要的是,秦心也没有选择,毕竟终究,他们也是成过婚了的。
郑河却再次被秦心的一言半语给震惊。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小子!”
“哈哈,可以!果然诗书学得也还行吧。”
“不过这嘴甜的功力……”
“看来以后还是要提醒孟郑,要多多防范这小子才是。”
先不说郑河的高兴,高兴的原因是,这么看来,至少孟郑和秦心还是可以合得来的。秦心在完誓言后,便又对孟郑道:“那……我们接下来是不是可以做那事了?毕竟……时候也不早了。”
孟郑其实才刚刚从秦心的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对她的承诺么中回过神来,其实本还有点小小的感动的,但又听到秦心后面这话,脸便红得跟红鸡蛋一样。不过她也知道,这是避不过的。而且,相比于她听来的各种成婚后的传闻以及八卦,她这情况好像已经要好上很多了。
“嗯…”孟郑羞涩地呢喃了一声。
“嗯是什么意思?”秦心又要问到底。
有时候,秦心就是这么地让人抓狂。不过,其实这也不怪秦心,毕竟,秦心也只是想问清楚一点,不然贸贸然就动手动脚的,那就太冒昧失礼了不是。
……
这一夜,没有大红喜字,也没有暗黄色喜庆的花烛,有的,仅仅只有黑漆漆的屋内距离越来越近的两人。
如诗云: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望君知悉心怜惜,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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