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穿越狼城-《乡村风流一刀》


    第(3/3)页

    当你展示了让对方折服的强大实力,并替对方解除了几十年的困扰,对方自然会主动跟你攀附交往。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只击退狼群的队伍,面对这场奇迹,狼城人已被彻底折服。

    他们的胜利向狼城士民传递了一种自信,一个消失已久的自信:狼群并非不可战胜,狼王也并非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因为勇气和自信,彻底击溃了盘踞狼城几十年的狼王。

    而他们这个积聚了数万人的城堡,一个居住这里数百年的种族却一直不敢面对狼王,一直龟缩在城堡里,一直与侵袭蚕食自己的敌人一直保持着妥协忍让。

    作为一个有着优秀战斗传统的种族,简直是一种耻辱,奇耻大辱。

    狼城人血脉中的那份血性在耻辱中被唤醒,知耻而后勇,此刻他们个个勇气焕,血脉贲张。

    一时兴奋之下,他们竟然赶走了对他们指手画脚的胡族人。

    领队的老大被人一击刺瞎一只眼,躺在帐篷里疼的哇哇乱叫,一群无头的家伙凭什么七嘴八舌,对我们趾高气扬,指手划脚?

    这里是狼城,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再是任人宰割,任狼欺凌的弱小城邦。

    我们要与狼争衡,彻底摆脱压制和欺凌,要做一个强国,一个敢于挑战强势的强国,绝不再忍受任何居高临下的指使。

    被激起勇气和信心的狼城人,一哄而起赶走了二百八十六名胡族骑士,还有那位被刺瞎了一只眼的独眼头领。

    在中土商队到来前,受到致命创伤的仆固苍狼知趣的领着部署溜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会一直跟随着这只令他们心仪的商队,一直到地老天荒。

    因为商队当中有令他们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恋人,一生眷恋,难以割舍的恋人。她的名字就是——财物。

    不是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而是丝绸,棉布,茶叶。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还裹着厚厚的皮袍,他们的女人可以打扮的更漂亮更迷人,他们再也不会因为常年吃肉,肚子鼓胀积食不化而烦恼。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居家旅行,游走放牧的必备佳品。

    孟九公带着商队在狼城稍作停留,拜见了城堡里唯一穿绸缎的人——国王大人,便离开这里,直奔西边而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狼群的密探还在跟踪他们,狼群现在虽然被沈落石牵制,但迟早会回来的,留在这里必然要面对更血腥的报复,必须尽快离开,在日落之前离开狼群的活动范围。

    他们顺利通过狼城,已暗示狼群他们与狼城的居民是一伙的,他们走后,狼城居民一定会面对狼群的血腥报复。而被他们激起热血的狼城人也绝不会妥协退让,一定会选择与狼群拼死对抗,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狼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等他们西去贩马回来时,这里将不再是一个繁华的荒野都市,将是一个堆满人狼白骨的荒原废墟。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