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对恶人你要比他更恶-《基因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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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鸡给猴看他们都要乖乖的!”
“怎么个杀法?”
陈洪一听有些慌张了,按照大宋律例犯人定罪当报以刑部进行审议,在刘铭口中确实随口就杀!
看来这就是武人当政对下面的法律的践踏!
“呵呵,叛贼拒捕,当场击毙!难道这一条不该被拿出来杀杀这一群叛贼的威风吗!”
终于有点忍不住的陈洪抱拳说道:“郡之狱事,则有两院治狱之官,若某当追,若某当讯,若某当被五木(五木,指刑具),率具检以禀郡守,曰可则行!”
刘铭算是听出来陈洪的意思了,就是说认为要缉拿哪些嫌疑犯,则需向州郡的最高长官知州(宋朝的知州也是州法院的席法官)提出申请,知州批准,牒文给巡检司,巡检司才可以缉拿某人,这叫做“直牒追摄”
好似在提醒此事拿办要与陈文昭提出申请才能获得通过一样!
“你终于还是开口了!我且问你,若是盗贼威胁百姓安危,企图谋逆之大罪,该是去申报度碟白白坐视贼寇逃走,还是现场缉拿?”
“这.............确实有诸奉使用所追摄,虽被制,皆报所属官司,不得直行收捕。事涉机,听先捕获,仍取所属公文遣。”
陈洪自然吃的透律例,但是这一条确实是对上一条的格外的注释部分!
也就是说遇到非抓不可的案犯则可以依照轻重缓急来当场捉拿,只是再后来加以补办手续!
“但,大人,太初祖例:诸道巡检捕盗使臣,凡获寇盗,不得先行拷讯,即送所属州府。”
陈洪依然还是不死心,他不希望刘铭能问出来点什么!所以极力想要劝阻刘铭勿要做后悔之事!
陈洪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你们巡检只具有抓捕的职能,可而无权参与审讯,更不能够给嫌犯定罪。
“哈哈,刀笔吏你可能搞错了一点,我们是团练局可不是县衙衙门,并不适合这一条!”
陈洪没想到刘铭竟然开始耍无赖,不禁一头汗水!
“大人,这些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家眷,哪里拿得起刀剑,又如何拒捕?”
“呵呵,刀笔吏,请你背诵一下拒捕的条件?”
刘铭也懒得跟他继续犟下去,而是吩咐武松将那一众男丁抓过来,当然是花子虚、李拱璧、陈经济.....等人!
“大人。按照《宋刑统·捕亡律》的规定“罪人持仗拒捍,其捕者格杀之”,“走逐而杀走者,皆勿论”
陈洪准备跟刘铭抠字眼了!
当一众人等五花大绑被带入牢前的空地上,看到站立在一旁的刀笔吏陈洪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武松将一捆生铁锻刀丢弃在众人面前,陈洪的脑门上开始流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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