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 签约与战争加速-《战斗在甲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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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未年二月二十八号下午二时半,清日双方第五次和谈,在春帆楼进行。

    有了大清皇室的明喻可以定约,下面的谈判就已经是水到渠成。

    在李鸿章的‘力争’下,东洋做出了适当的让步,清日双方遂达成了统一的认同。

    在一切条款议完之后,双方约定农历三月一号正式签约。

    而伊藤博文也同意了李鸿章的要求,直隶第一军即刻撤出直隶,鲁东日军全部离开鲁东,或者进入威海卫港。

    当日,电报传回国内,举国哗然,纷纷咒骂李鸿章卖国。

    而得到电报的两江总督张之洞,连忙发电传台湾巡抚衙门,驻台北的英法领事馆,也接到了津门紫竹林的通电。

    消息随即在台北街巷传播开来。

    ‘台北立即鸣锣罢市,绅民拥入巡抚衙门,哭声震天。’

    而在直隶的日军第一军,得到电报以后,则是到处都是一片洋溢着的欢呼声。

    士兵们开始连夜收拾行装,准备从津门北郊绕过,到北塘码头乘船回国。

    电报当夜传到大连湾,随即到处都是日军士兵兴奋得大哭大吼,纷纷高唱着《君之代》,大赞东洋帝国的伟大胜利。

    而旅顺电报局在得到大沽炮台总兵府的电报以后,旅顺军团也开始进行战前的总动员。

    三月一日,李鸿章和伊藤博文签订合约:

    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

    二、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给东洋。

    三、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东洋,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

    四、东洋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

    五、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船可以沿内驶入以上各口,搭客载货。

    另外签订《另约》规定:

    驻守威海卫之东洋国军队,应不越一旅团之多,所有暂行驻守需费,中国自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每一周年届满,贴交四分之一,库平银五十万两。

    在威海卫应将刘公岛及威海卫口湾沿岸,照东洋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约合中国四十里以内,为东洋国军队驻守之区。

    在东洋军队驻守之地,凡有犯关涉军务之罪,均归东洋国军务官审断办理。

    当日,大清朝廷给台湾府去电:

    ‘割台系万不得已之举。台湾虽重,比之京师则台湾为轻。倘敌人乘胜直攻,则京师危在旦夕。又台湾孤悬海外,终久不能据守。’

    ‘交割台湾,限两月,余限二十日。百姓愿内渡者,听;两年内,不内渡者作为东洋人,改衣冠。’

    要求所有大清派出官吏和军队,立即离开台湾府,台湾民众两年内不内渡,则视为自动放弃大清百姓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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